紀念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十週年會議31日在北京閉幕,經過三天的討論和交流,會議達成並公佈了《北京+10宣言》,全文如下:
團結合作,實現性別平等、發展與和平
我們,政府、政府間組織和包括非政府組織在內的民間社會的代表,值此聯合國成立60週年、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召開10週年、聯合國千年首腦會議召開5週年之際,於2005年8月29日至9月1日齊聚北京,紀念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在京召開10週年:
1、高度評價婦女在實現平等、發展與和平中的作用和巨大貢獻,承認婦女的多樣性及其領導能力是促進發展的財富與動力;
2、重申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與其它歷次世界婦女大會同是全球婦女運動的里程碑,會議通過的《北京宣言》和《行動綱領》是指導婦女發展與進步的綱領性文件;
3、對十年來各級執行《北京行動綱領》、提高婦女地位取得的成就深感鼓舞;
4、對阻礙婦女發展和性別平等的問題與挑戰,如持續的貧困、歧視、暴力、武裝衝突、全球化的負面影響,以及艾滋病和環境惡化等非傳統安全因素表示嚴重關切;
5、鄭重重申《聯合國憲章》關於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則及對《北京宣言》、《行動綱領》、《千年宣言》、《千年發展目標》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承諾;
6、強調充分有效並加速執行上述文件的迫切性,強調政府的主要責任、民間社會包括非政府組織的積極作用和國際及區域合作的重要意義。
我們深信
7、平等、發展與和平是我們矢志不渝的目標,爲此必須秉承平等、自由、團結、寬容、尊重自然和共同承擔責任的基本價值原則;
8、男女平等是男女作爲人的尊嚴和價值的平等,是男女在權利、機會和責任上的平等,實現男女平等需要男女兩性共同參與並分擔責任;
9、《千年宣言》和《千年發展目標》對建設和平、繁榮、公正的社會具有重大意義,性別平等是實現可持續發展和構建以人爲本和諧社會的目標之一,是落實《千年宣言》的關鍵;
10、婦女是締造和平、解決衝突及衝突後重建的一支根本的、不可或缺的力量;
11、必須以人類共有的多樣性爲基礎,通過廣泛持續的努力,確保全球化成爲有利於世界所有男性和女性的積極力量;
我們決心
12、繼續全力以赴、積極行動,充分有效地加速執行《北京行動綱領》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實現《千年發展目標》;
13、消除對婦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歧視,保障她們充分享有人權,使之成爲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不可剝奪、不可或缺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4、加大消除貧困的力度,確保在2015年前使世界上極端貧困和飢餓人口比例降低一半,並盡力幫助所有女性和男性擺脫毫無尊嚴的極端貧困狀況,使全人類免於匱乏;
15、保障婦女充分平等地參與政治、經濟和社會決策,儘早實現公共和私營部門決策和管理層性別比例均衡的目標;
16、加速實現全民教育目標,確保婦女、女童平等享有信息和媒體資源,進一步採取一切措施加強能力建設;
17、確保婦女在整個生命週期享有健康,爲婦女提供優質的、負擔得起的衛生保健服務,按照國際人口與發展大會的《行動綱領》促進生殖健康,消除一切損害婦女和女童身心健康的不良習俗;
18、確保婦女和女童掌握預防艾滋病毒傳播的知識和手段,確保她們平等和普遍地享有諮詢服務、治療和照顧;
19、保障婦女平等獲取經濟、金融和市場資源並平等獲益,促進婦女就業並獲得體面的工作,完善勞動保護和社會保障體系,促進婦女的經濟獨立和對婦女的經濟賦權;
20、消除對婦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暴力,預防和打擊所有形式的販賣婦女和女童的行爲以及相關的剝削和侵權行爲,保障流動人口中婦女的各項權益;
21、推動婦女充分平等地參與促進及維護和平與安全的各項活動,加強她們在預防和解決衝突中的決策作用,支持各地婦女爭取和平的努力;
22、加強婦女在環境保護、環境治理和減災中的作用,滿足人們對清潔的水、衛生、能源、保健及食品安全的基本需求,保護生物多樣性,促進以人爲本的可持續發展;
23、實施性別觀念主流化策略,爲提高婦女地位的國家機制提供充足的資源和強有力的政治支持,同時,加強促進性別平等的專門項目和行動;
24、關注並解決處於不利地位婦女羣體的需求,尊重她們的權利,促進其充分參與利益相關的各項事務,並與所有人一樣在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生活中平等參與和受益;
25、關注男性的社會性別屬性,承認其在男女平等關係中的地位和作用,承認其態度、能力對實現性別平等至關重要,鼓勵並支持他們充分平等參與推進性別平等的各項活動;
26、創造有利於婦女發展的和平和團結的國際環境,推進地區平衡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加強資金、技術、人員培訓等方面的國際合作,幫助最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加強能力建設;
27、尊重各國在國際框架內根據本國國情選擇的婦女事業發展道路,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取長補短,共同進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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