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上午,海河改造施工部門對天津市南開區張自忠路附近的海河路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埋放在綠地花壇中的500多米電纜被人盜走。
記者趕到現場後看到,在南開區榮吉大街與通南路之間的張自忠路附近,海河岸邊的花壇裏還留有大量被剪斷的電纜線頭,已經被扔在了一邊,草坪上有被踐踏過的痕跡。據瞭解,這些電纜是海河周邊地區景觀燈照明供電的電纜。
海河改造施工部門的一位工作人員介紹,這些被盜的電纜是新近鋪設的,每米的價值大約在70元左右,這一下就損失高達3萬多元。目前,警方已經對此事展開調查。
根據《刑法》嚴重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爲人將被判處盜竊罪、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電力設施罪等,但對一般性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爲,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儘快出臺相關的法律條文,更好地保護公共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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