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報醜劇導演竟是地方官員--山西寧武“7·2”礦難瞞報事件再追蹤
7月15日,新華社“新華視點”專欄以“他們的心比煤還黑”爲題,報道了山西寧武“7·2”礦難存在瞞報問題:除當時已經公佈的19名礦工遇難外,另有19名礦工遇難消息被瞞報,他們的遺體被轉移到數百公里之外的內蒙古。
事件披露後,引起中央領導的高度重視。根據領導同志要求,國務院隨即成立由公安部牽頭、各部門得力人員組成的調查組,前往山西對事件進行調查。
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取證,內幕近日終於被揭開:這起性質極爲惡劣的瞞報醜劇,竟是在縣委副書記和副縣長的默許下,由寧武縣煤炭工業局負責人導演,由忻州市礦山救護大隊相關責任人和礦方共同上演的。
死亡人數在幹部手指間隨意抹去
2005年7月2日14時30分左右,山西省寧武縣陽方口鎮賈家堡煤礦原接替礦井發生瓦斯爆炸事故。16時10分左右,接到報警的忻州市礦山救護大隊隊員在副隊長徐偉明的帶領下前往搶險救護。寧武縣委、縣政府在賈家堡煤礦成立了由縣長任總指揮,縣委副書記李天恩、副縣長李德生任副總指揮的搶險指揮部。
當天20時30分左右,徐偉明從井下上來後,來到礦難指揮部所在地賈家堡煤礦辦公樓二樓大會議室。寧武縣煤炭工業局局長亢存煥、總工程師連玉明隨即上前瞭解井下礦難情況,徐偉明即在桌上繪製井下情況示意圖,在標註遇難者遺體位置時,連玉明以人多嘈雜爲由,將徐偉明叫到隔壁房間,亢存煥及李天恩、李德生也相繼進了該房間。此時屋內還有救護隊隊長邵二寬、救護隊黨支部書記王虎增、賈家堡煤礦礦長王繼武等人。
就是在這間屋子裏,一幕故意瞞報的醜劇開始導演。徐偉明用粉筆在地板上畫了井下情況示意圖,並逐一標出了30具遺體的具體位置(注:實際死亡人數是36人,徐偉明下井只發現了30具)。在得知死亡30人的情況後,李天恩、李德生即向亢存煥等人瞭解國家對礦難死亡人數的處理規定,當得知死亡30人以上要上報國務院處理後,亢存煥提議能否少報,徐偉明與邵二寬、王虎增商議後說報29人,亢存煥說,報29人是國務院與省裏處理的臨界,要麼實報,要麼再少一些。於是徐偉明便根據井下生產的需要開始在圖上擦減人數。
就這樣,死亡人數在寧武縣委副書記、副縣長的默許下,由“懂政策”的煤炭部門幹部隨意商定,在救護隊長的手指間隨意抹去,最後確定爲19人!
隨後,徐偉明進入指揮部向在座領導彙報了井下情況:當日下井工人34人,死亡19人,傷11人,自動升井4人。當晚寧武縣政府以此傷亡情況上報省、市人民政府等上級機關。
此後,礦方便對照19人這個數字,將其餘遺體分批運送藏匿到數百里之外的內蒙古。
礦山救護大隊埋屍索賄大發礦難財
作爲專業的救援隊伍,礦山救護大隊本該擔負第一時間赴現場救援的職責。同時,作爲事故發生後較早進入現場的人員,他們掌握的現場情況,對事故處理的決策、事故原因的認定起着關鍵的作用。然而,“7·2”礦難搶險救護過程中,忻州市礦山救護大隊卻忘記了職責,自上而下參與瞞報,掩埋遺體,趁火打劫大發礦難財。
爆炸發生後,爲了藏匿和轉移遇難者遺體,忻州救護大隊隊員多次下井,和礦方開始了一連串的醜惡交易。
7月3日早晨,徐偉明在得知井下遺體已有15具擡出井的情況下,爲掩蓋死亡人數,率領郭二虎、李天才、莊志剛等12名救護隊員下井,共同將井下7具遺體掩埋。
7月3日下午,徐偉明爲使運出井口的遺體數與上報的19具相吻合,率領郭二虎、李天才、莊志剛與另外15名救護隊員再次下井,將6具外地民工的遺體,以兩具爲一組,頭腳相對用塑料篷布包裹爲一包,並用鐵絲捆綁,僞裝成三具遺體擡出井口。
隨後,徐偉明在賈家堡技改煤礦辦公室,找到幫助煤礦承包方處理事故的浙江人吳奕標,索要了175200元。徐偉明拿到錢返回救護隊後,除支付趕來救援的原平市礦山救護隊22000元外,剩下153200元全部由參與搜救的隊員私分。徐偉明獨得56500元,其餘隊員所得從7000元到3000元不等。
7月3日晚,幫助處理礦難的浙江人吳奕標害怕井下掩埋的遺體被調查組人員發現,欲偷運離礦,便打電話給徐偉明請求幫助指認埋屍地點。徐偉明便指使李天才、郭二虎、莊志剛連夜趕到煤礦下井指認了遺體掩埋地點,並幫助承包方轉移遺體。
7月4日上午8時許,徐偉明、邵二寬召集全體救護隊員開會,統一死亡人數爲19人,安排隊員對外不要亂講。
7月5日上午,徐偉明以加班幫助指認埋遺體爲由,再次從吳奕標處索要了41000元,分給李天才、郭二虎、莊志剛各5000元,自己獨吞26000元。7月7日,徐偉明形成了死亡19人的所謂《7·2特大瓦斯事故搶險報告》,並由邵二寬加蓋公章後正式上報。
7月7日下午,救護大隊撤離煤礦。徐偉明、邵二寬等人一起覈算出所謂的救護補助款114000元,然後託王虎增去找吳奕標,並表示應在此基礎上再付徐偉明、王虎增、邵二寬每人10000元的感謝費。這些貪慾最終得到滿足:王虎增從煤礦承包人侯麗芳的哥哥侯傳高處拿到144000元,其中徐偉明分得17000元,王、邵二人各分得15000元,莊志剛分得5000,郭二虎、李天才各分得4000元,其餘84000元由其餘22名救護隊員私分。
7月8日上午8時許,徐偉明、邵二寬再次召集全體救護隊員開會,集體分贓後,黑板上把所謂的19具遺體的位置標明,並讓大家記住,妄圖對抗日後可能的調查。
瞞報背後是腐敗
瞞報事件真相大白後,當初的許多懸念也一一揭開:爲什麼礦難發生後,礦方能在很短的時間內順利將19具礦工遺體轉移到數百公里之外的內蒙古?因爲他們有救護大隊隊員裏應外合;爲什麼救護大隊隊員敢於欺上瞞下、坐地分贓?因爲他們得到縣有關領導的默許和煤炭工業局負責人的授意;爲什麼縣有關領導敢於欺騙政府和社會?因爲他們要逃避責任。
“在這些人眼裏,礦工的生命可以隨意抹去,金錢和烏紗帽纔是最重要的。”調查組的一位成員說,瞞報背後必是腐敗,這次事件暴露出來的官商勾結、錢權交易等問題發人深省。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日前,寧武縣原縣委副書記李天恩、原副縣長李德生以涉嫌濫用職權罪被檢察機關起訴;寧武縣煤炭工業局原局長亢存煥、原總工程師連玉明,寧武縣陽方口鎮原黨委書記王建武,因對該礦井的違法續建、轉包、經營負直接責任,被檢察機關以涉嫌濫用職權罪起訴。
忻州市礦山救護大隊徐偉明、王虎增、邵二寬等6人,被檢察機關以涉嫌幫助毀滅、僞造證據罪、受賄罪提起公訴,非法所得全部被追繳。
“7·2”礦難的主要責任人以及瞞報、轉移遺體的組織者侯麗芳、侯傳高、吳奕標等人正在接受進一步的調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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