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天津獨樂寺的西側正在建設停車場,而這片停車場的興建卻沒有得到文保等部門的批准,沒有履行相關的法律手續。
5日18:00左右,記者趕到薊縣獨樂寺的時候,薊縣獨樂寺西側的施工已經停了下來,工人們都在帳篷內休息。在帳篷周圍堆着很多沙子和磚塊,緊靠着獨樂寺西面北側的古城牆外圍已經壘起一米多高的圍牆。據附近的居民介紹,獨樂寺西側在3年前曾是一家醫院,後來醫院被拆掉了,這片地方一直空着。最近這幾天突然開始施工了,後來才知道這是要建停車場。
近年來,市文物部門在獨樂寺附近發現了漢魏時期的墓葬、唐遼時期城壕和明清時期的城牆及甕城基址,對於研究薊縣古代的城市格局及變遷都具有極爲重要的意義。更何況這座千年古寺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西側施工地屬於獨樂寺的建設控制地帶,怎麼可以建停車場呢?
昨天下午,記者在獨樂寺見到了市文物局的相關負責人,據他們介紹,他們也是接到羣衆的舉報電話後來到薊縣的。薊縣獨樂寺屬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部門一直非常重視。從以往工作情況看,在它的地下到底有多少有價值的文物還沒有弄清楚,有待於探明。
據悉,市文物部門爲配合獨樂寺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的工作正着手編制獨樂寺整體保護規劃,這一事件的出現,可以說將給申報工作和規劃的制定帶來不利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八條規定: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不得破壞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風貌,工程設計方案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經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後,報城鄉建設規劃部門批准。第二十九條規定:進行大型基本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告知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從事考古發掘的單位在工程範圍內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進行考古調查、勘探,如果有埋藏文物的可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應根據文物保護的要求,會同建設單位商定文物保護措施,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及時報請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處理。
記者在採訪中得知,獨樂寺西側這片停車場的興建並沒有履行相關報批程序,違反了我國文物法的相關規定。目前,市文物部門正在會同薊縣人民政府積極商討,妥善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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