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解放軍總參謀部防化指揮工程學院履約事務辦公室獲悉,截至目前,侵華日軍遺棄在中國的化學武器已安全回收4萬多枚。
日本戰敗投降後,將大量化學武器就近掩埋在地下或拋於江河。這些未經中國同意而遺留在中國領土上的化學武器,被稱爲日本遺棄在華化學武器。
總參防化指揮工程學院履約事務辦公室主任石建華介紹說,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化學武器丟棄場”。根據現有資料,中國已在十幾個省市勘查到了大量日本遺棄化武。但由於缺少詳細資料,中國還無法掌握日本遺棄化武的具體數量和確切的埋藏地點。目前發現的日本遺棄化武,大多是在日常生產和生活中無意發現的。
石建華說,日本遺棄化武種類多、數量大、分佈廣,一直埋藏在地下或水中,大多已腐蝕、生鏽,發生毒劑泄漏的可能性較大,嚴重威脅着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和生態環境。
履約事務辦公室提供的數據表明,戰後至今,日本遺棄化武在中國已造成上千起中毒事件,傷亡超過2000人。2003年8月4日在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發生的日本遺棄化學毒劑泄漏事件,造成43人受害,1人死亡,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最爲嚴重的一起芥子氣中毒事件。
中國和日本關於處理日本遺棄化武問題的談判,是從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的。1997年,《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生效,這一《公約》規定,日本承擔銷燬遺棄化學武器的責任和義務。1999年,中日兩國政府正式簽署《關於銷燬中國境內日本遺棄化學武器的備忘錄》。日本政府在《備忘錄》中承認在中國遺棄化武的事實,並承諾遵照《公約》規定,乾淨徹底地銷燬遺棄在華化武。
據悉,目前,中日雙方正在爲建設銷燬設施加緊進行相關準備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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