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延伸“大接訪”活動,本着以人爲本、方便羣衆的原則,市公安局決定,從本月開始的市公安局局長接待羣衆來訪日由原來的集中接訪,改爲公安局負責人分赴設在各區縣的接訪站接待羣衆來訪。
本市公安機關自2003年3月實行“四級接待羣衆來訪日”制度和今年5月開展“大接訪”活動以來,在各級公安機關的共同努力下,一大批信訪案件得到依法解決,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爲了把公安信訪工作不斷引向深入,把問題解決在各公安分局、市局直屬單位和基層所隊,有效減少責任信訪,市公安局決定,改變以前每月10日市公安局局長集中接待羣衆來訪的方法,市公安局領導將分別深入到設在各區縣的接訪站接待羣衆來訪。
據悉,全市共設置14個固定接訪站,分別接待各區縣來訪羣衆。14個固定接訪站分單雙月輪流接待羣衆,每月10日(節假日順延)有7個接訪站接待羣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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