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對食品需求的日益增長促進了我國食品工業的發展,爲了更好地讓食品標籤與國際接軌,國家標準委修訂發佈的《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和《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籤通則》兩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將於今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據瞭解,新標準對於消費者普遍關心的利用產品名稱混淆食品真實屬性,欺騙消費者的問題、防腐劑(包括甜味劑、着色劑)具體名稱標註問題、特殊膳食用食品營養成分和能量標誌問題等做了明確的規定,進一步強化了食品標籤的真實性。兩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後將對規範我國食品市場,提高產品質量、保護消費者健康安全發揮重要作用。
日前,天津市質監局在全市範圍內對兩項國家標準進行了廣泛宣講,使生產、經銷企業和檢驗機構等對新的食品標籤標準有了基本的瞭解,爲標準的按期實施做了準備。爲有效實施新標準並減少部分食品生產企業由於舊食品標籤儲量過大,無法在標準實施日期前使用完畢而造成損失,根據國家統一安排,2005年10月1日前生產的預包裝食品且標籤符合老標準,在保質期內可以繼續銷售;部分預包裝食品標籤庫存量較大的企業,可在9月15日前向所在質監部門提出延長使用期限的申請,經覈准後報國家標準委備案,可適當延長使用期限,但最終期限不得超過200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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