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實習記者高博):日前,天津市紅橋區檢察院在審查批捕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中,堅持“寓教於審,寓教於防”的辦案方針,積極探索對失足未成年人教育挽救的辦法。去年以來,該院實行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三見面、三落實”的跟蹤幫教制度,使多名失足少年痛改前非,重新走進了課堂。
據瞭解,紅橋區北門東中學高二學生徐某因在課間與同學魯某發生誤會,爲泄憤糾集其初中同學張某、楊某、謝某,於當晚在學校附近對魯某進行毆打。張某、謝某手持木棍將魯某面部及眼部毆打致輕微傷。紅橋區檢察院受理了公安機關提請逮捕徐某等4人的案件。審查過程中,4人所在學校向該院反映,這幾個孩子平時表現不錯,成績良好,希望能夠從輕處理,使其早日回到課堂。該院通過認真審查,認爲他們均屬未成年人,且系初犯、偶犯,且有明顯的悔罪表現。根據以上情況,該院依法對4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該院爲了更深入挽救這4個孩子,按照“三見面、三落實”的幫教制度,辦案人員和犯罪嫌疑人見面,宣講法律條款,增長他們的法律知識,並且與他們一起分析犯罪原因和社會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辦案人員還分別與其所在學校老師及其家長見面,瞭解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情況和在校表現,全面掌握他們的犯罪原因。在此基礎上做到“三落實”,即落實跟蹤幫教計劃、落實法制教育制度、落實回訪考察制度。
目前,這4名學生在校表現很好。他們表示,一定要吸取教訓,認真讀書學習,不辜負檢察官和學校的希望,以優異的成績完成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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