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實在沒想到會被政府官員給騙了,他們連死人的財也要發!”家住湖南省桑植縣五道水鎮連家灣村的劉明星告訴記者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遇難礦工的補償金竟然被當地政府強行扣留。
2004年12月9日,12名桑植縣礦工在山西省盂縣南婁鎮大賢煤礦瓦斯爆炸事故中遇難。按照山西省政府2004年出臺的遇難礦工死亡補償最低標準,煤礦補償給每位遇難礦工的家屬
20萬元。桑植縣五道水鎮政府出面爲礦工家屬協調善後處理,統一領回了這筆補償金。不料,礦工用生命換來的補償金成了“唐僧肉”。當家屬們向鎮政府索要這筆補償金時,卻被強行扣留總計20餘萬元。
9月12日下午,記者從桑植縣紀委信訪辦獲悉,有關責任人已被縣紀委立案調查。
政府出面“調停”
據瞭解,礦難發生的第二天,五道水鎮政府的幹部得知了消息,該鎮黨委書記楊安詳向縣裏有關部門作了彙報。按照縣裏指示:鎮裏派出副鎮長瞿紹雄和另一名幹部帶隊去山西,幫助與煤礦方協調處理好善後事宜。當時鎮裏向每位家屬收取了500元路費,說好多退少補。途中,悲傷的隊伍裏新增了一個面孔,瞿紹雄介紹是維權協會的律師。家屬們後來才得知,他是桑植縣人民法院的法官黃耀武,也就是該鎮黨委書記楊安詳的親戚。
對於家屬們的疑惑,黃耀武解釋說:“是政府請我來爲你們要補償的,你們籤個委託書。”因爲是政府請來的,委託書也沒提到有關報酬的事,家屬們都放心簽了。
家屬們稱,在山西,和煤礦的具體交涉都是由瞿副鎮長和黃耀武去的,但是其實並沒有什麼事情。煤礦執行統一的補償標準,每人20萬元。
在籤補償協議時,有家屬問,錢怎麼才能兌現?礦方說,錢打到政府的賬號上,那邊說收到了,你們才走。但後來的情況是,錢並沒有打到政府的賬號上,而是打到該鎮黨委書記的私人賬戶上。家屬們對此也沒太多異議,他們想書記應該不會吃這些“死人錢”。
12月16日,瞿紹雄當衆撥了楊安詳的電話,證實款已到賬。於是,死者家屬和鎮幹部踏上了歸途。
被侵吞的補償金
回到鎮裏時,瞿紹雄允諾:6天后,家屬們把親人的後事辦好,就到鎮裏統一領錢。
過了6天,死者入土爲安,家屬們等着鎮裏通知領錢,但鎮裏一直沒有動靜。村民們坐不住了,一起到了鎮政府討說法。
瞿紹雄和黃耀武拿出一份協議書給家屬們,說現在可以領補償金了,但桑植縣“維護外出務工人員合法權益保護協會”要收取“律師費”,金額爲死亡補償金的20%,同意就簽字領錢。
家屬們一下子懵了:“我們根本沒有主動請律師,是楊書記私自請他的小舅子。”沒有一個家屬願意簽字。鎮裏的領導臉色很不好看,說再研究一下。
過了兩天,家屬們又來到鎮政府,得到的答覆是:維權協會最低要15%。此後,經過幾次協商,鎮政府將錢統一降到每戶扣除22600元。今年1月6日,離過年只有幾天了。家屬們實在拗不過了,只好同意。
劉明星是1月6日上午在五道水信用社領的賠償金,他26歲的小兒子劉北燕在山西挖煤遇難。對於困窘中的劉明星來說,兒子死了,傷痛固然無法彌補,但錢卻是燃眉之需。“兒子養了26年,命就這麼沒了,而他的賣命錢還莫名其妙地被剝奪了兩萬多元。”劉說,當時有四五個家屬一起去領的,整個五道水信用社的門口哭聲一片。
親人們用生命換來的補償金,居然被政府扣留盤剝,20萬元的補償金從鎮幹部手中領到的就只有177400元。半年來,像劉明星這樣的10多個礦工家屬一直在爲此奔波上訪。
莫名其妙的“維權費”
家屬們質疑:去山西時,他們根本就沒要求請律師協助處理,怎麼突然冒出個“維權協會”,而且“維權費”定得這麼高?而且,自始至終,所謂“維權協會”的會長黃耀武只出現過兩次,就一直不見蹤影。錢從煤礦打到了楊安詳的私人賬戶上,而出面扣這筆錢,和他們討價還價的都是楊安詳、瞿紹雄。
死者家屬們認爲:“顯然,這是鎮政府的某些領導以維權協會的幌子,來扣我們這筆親人用命換來的錢。”
與五道水毗鄰的沙塔坪鄉的闕本富,其死亡補償金也不幸遭遇“盤剝”。
去山西爲弟弟闕本富處理後事的闕本習和姐夫王維理往返都是單獨行動,但當地煤礦的事故協調組根據地域,將他們與五道水的其他家屬安排在一起住宿。
到山西的那天,瞿紹雄和黃耀武對他們說,我們都是桑植人,統一一個口徑和山西煤礦方交涉。第二天,黃耀武來找他們說:“我是法院的,五道水政府請我來處理這個事情,你們是否同意統一授權給我和煤礦協商?同意的話,就籤個委託書。”
王維理當即提到,是否要報酬?黃耀武回答:他是代表政府來的,有關報酬的事,政府會統一安排的。王維理於是簽了字。
回來後,王維理和家人去五道水鎮政府領錢,得到的答覆是“每戶要扣補償金的20%”。一家人當即感到受了騙,不同意扣錢。瞿紹雄說:是我們幫你們要到錢的,要按統一標準扣律師費。
後來,王維理幾經周折,找盡關係,才得以拿到19萬元。12名礦工的240萬元補償金除闕本富的只被扣留1萬元外,其他有10名分別被扣留22600元,總計23.6萬元。而另一名礦工姚舒美的家屬因爲死亡賠償金分配起爭執,訴上法庭,但也被法院扣了1萬元維權協會的“律師費”。
紀委立案調查
楊安詳告訴記者,“12·9”礦難發生後,鎮政府很重視,工作是做到位的。政府除正常費用外,沒收老百姓1分錢。11名礦工家屬和維權協會簽了合同,維權協會收取10%的律師費,那是維權協會收的。政府還賠了5000多元差旅費。
在礦工家屬不斷上訪的情況下,桑植縣開始查處此事。該縣紀委副書記向某告訴記者:桑植縣“維護外出務工人員合法權益保護協會”沒有物價部門審批的收費標準,會長黃耀武是桑植縣人民法院的現任法官,不具備會長資格。維權協會只能向會員收取一定的會員費,協會的服務都是無償的,並且這些礦工均未入會。
紀委後來證實:黃耀武是五道水鎮黨委書記楊安詳的親戚,事後楊安詳將“律師費”20多萬元打到了黃耀武的賬號上。黃耀武在接受紀委調查時曾聲稱:煤礦當時只願賠幾萬元,是他跟對方談判,才達成後來每人補償20萬元的協議。但張家界市紀委電話聯繫煤礦得知,當地政府有文件硬性規定,礦工死亡補償金是每人20萬元,不存在什麼談判。
9月12日下午,桑植縣紀委信訪辦主任向秋明告訴記者,黃耀武已被縣紀委立案調查,而幾個鎮幹部在此事中出發點是好的,處理也很積極,只是收費高了。
據悉,被扣留的補償金目前已全部退還礦工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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