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曾以『人民網』上一封『萬言書』制造轟動、原福建連江縣的『防彈衣書記』黃金高,因涉嫌受賄500餘萬元,在福州市中級法院受審。
據此前新華社報道,檢察機關指控:現年53歲的黃金高在1993年至2004年擔任福州市郊區副區長、晉安區副區長、福州市財委主任和連江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乾部提拔、任用和專項資金的撥付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計人民幣368.53萬元、美元22.8萬元、壽山石30塊(價值26萬多元)等,其中黃金高索賄人民幣127.7萬元、美元16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受賄罪。
昨天下午,記者從福州司法部門證實:2004年7月初,福州市紀委收到福建省紀委轉來的群眾舉報信,『反映黃金高同志個人違反廉政規定方面的一些問題』;當年8月,黃金高就拋出所謂的『萬言書』,宣染自己『多次冒著生命危險查處腐敗』『六年一直穿防彈衣』;12月16日,黃金高被紀檢部門調查。
黃金高庭審直擊
8時40分,黃金高走向福州市中級法院的被告席。此案由福建省高級法院指定南平市中級法院審理,但審理地點選在福州中院。
53歲的黃金高身穿黃色囚衣,步履略顯蹣跚。法警為黃金高打開手銬時,他雙手劇烈顫抖,頗費了一番周折。偌大的法庭坐了30多人旁聽,為黃金高辯護的兩名律師分別來自北京和福州。
檢察官宣讀起訴書時,黃金高一直不停地扭動身體,顯得十分不安。起訴書很長,公訴人花了近一個小時纔讀完。起訴書指控,黃金高在任福州市財委主任期間,最大的一宗受賄一次收受款項高達50萬元,最小的一宗收了一條白金項鏈。
面對指控,黃金高部分予以承認,他以濃重的福建口音向法官表示,有『個別事實有出入』,他說有些錢不是他收的,不能算受賄。
至記者發稿時止,該案的法庭調查還未結束。據悉,庭審將持續兩天,在職務犯罪中,連審兩天的案件十分罕見。
『萬言書』竟由槍手代勞
據悉,去年8月11日,人民網在主頁顯著位置刊載《連江縣委書記致信人民網:為何防彈衣隨我6年》一文,黃金高以第一人稱自述反腐敗經歷,引發震動;
昨天,記者抵達福州後不久,證實了一個耐人尋味的信息:此信原是黃金高『邀請』別人捉刀代寫,『槍手』也因此被當地紀檢部門立案查處。
據悉,當時黃金高在信中直指其前任縣委領導姑息、縱容甚至聯合開發商,在連江江濱路改造工程中非法佔有國有土地,侵害拆遷群眾利益;黃金高雖多次組織查處,但因『阻力重重』最終收效甚微,矛頭直指上級黨委政府(連江縣隸屬福州市管轄)。
這封洋洋萬言長信的另一個『看點』就是黃金高自稱穿、帶了六年的『防彈衣』:『1998年,我在福州市財委主任任上查處「豬案」(違法生豬屠宰窩點)期間,曾26次接到過恐嚇信件和電話,對我進行生命威脅。幾年時間,由公安部門派出保衛人員護送我上下班,最多時我的家庭有九個保衛人員。我整天穿、帶防彈衣上下班。2002年1月,我從福州財委調任連江縣委書記,以為可以擺脫這種生活狀態……但因為我掀開了連江縣江濱路改造建設腐敗案件,再次受到威脅,下鄉、外出又得都隨帶防彈衣』。
事件發生後,中共福州市委主要領導立即指派一位市委副秘書長和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找黃金高核實有關情況。
文章上網當晚,由福建省政府新聞辦公室主辦的東南新聞網刊登長篇文章,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以通報的形式正面回應黃金高致信人民網事件。通報中指出,連江『地案』是一起政府和開發商對簽訂的合同具體條文理解不同、以及合同規定不夠明確而引起的用地糾紛,不存在黃金高所稱的『黑幕』。相反,在處理『地案』過程中,黃金高屢次『唱反調』,乾擾、破壞正常的處理工作,甚至擅自對開發商采取強制措施。
2004年8月13日,福州市委通報黃金高致信人民網的有關情況,指出『這是不講政治、不講大局、個人主義惡性膨脹、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的極端錯誤行為。其行為的直接後果是為敵對勢力利用,引發了社會政治不穩定,成為嚴重的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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