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曾經報道,爲逼迫中介公司返還他之前爲找工作所支付的1950元押金,王成手拿汽油桶和點燃的蠟燭,夥同另外二人到朝陽區華騰大廈衆嘉誠信中介公司的辦公地點以放火相威脅,在爭執過程中濺出的汽油使兩名保安人員造成一名重傷一名輕傷。今天上午,朝陽法院對此案宣判,以放火罪判處王成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今天在庭上,王成對檢察官指控的放火罪表示認罪,但讓記者沒有想到的是,他隨後稱自己有精神分裂症,並當庭向法官申請精神病鑑定。當公訴人問他有沒有病歷等相關證明材料時,王成表示由於是自己小時候犯的病,後來在縣裏的小醫院進行的治療,因此沒有書面材料。法官繼而詢問他家裏是否有精神病史,王成說他爺爺有,而他母親在和父親打架時也鬧過一次。最終由於王成無法提供相關證明,他的申請遭到了駁回。王成表示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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