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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國家經貿委官員陳天曉涉嫌挪用公款5000萬元案今天第二次開庭審理。上次開庭時,陳天曉否認從單位賬戶轉出的巨額支票為其簽發,今天檢方出具了新的筆跡鑒定證據,證明一張面額為4750萬元的支票確實是陳天曉簽的字。
面對檢方出具的證據,陳天曉又提出質疑,說筆跡鑒定機構沒有向她提取筆跡材料進行比對,鑒定結果的公正性值得懷疑。而公訴人立刻反駁說,之所以沒有向她提取筆跡材料,是因為她自己拒絕提供,在這種情況下,鑒定機構把她在審訊材料上的所有簽名作為比對材料,公正性不容置疑。此時,陳天曉又提出新的說辭,稱自己把這張支票只是轉到了准備成立的公司的工商指定賬戶,如果沒有8位股東授權同意,這筆錢是無法動用的,但經過調查,動用這筆錢的股東授權書是偽造的,因此責任不應該由她來負。
公訴人表示,股東授權書確實是偽造的,但是,授權書上第一個簽名就是陳天曉,偽造的是其他股東的名字。案發前,陳天曉在國資委任職,但其涉嫌挪用公款一事發生在其國家經貿委任職期間。1999年底,國家經貿委(後來被並入國資委)准備成立醫藥產業投資基金,並由陳天曉負責。2000年,『神州醫藥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籌備組)』開始正式操作,並由8大藥廠投入5000萬資金。2000年6月,陳天曉利用籌備組的管理漏洞和職務之便,將5000萬資金用來注冊成立自己擔任董事長的『紀源醫藥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而紀源公司成立後,向由陳天曉的愛人、哥哥、嫂子等人出任法人的公司注冊了大量資金,並先後投資4800萬進入股票市場買賣新股,盈利64萬餘元。2001年,狂賺一筆的紀源公司在資金回籠後申請注銷,每月利息就2.5萬元的5000萬巨額資金就這樣被陳天曉挪用半年之久。
在法庭審理的最後階段,陳天曉把自己涉嫌犯罪一事定性為:『工作有失誤,願意向組織上承認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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