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廣電總局官方網站公佈了《中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自律公約》(簡稱《公約》)。《公約》對主持人用語、行爲規範做出明確要求,並要求各級、各地廣播電視製作、播出機構的播音員主持人均應遵守《公約》。違反《公約》者將予以通報,甚者會遭“下崗懲處”。
近幾年,主持人在形象、用語上一直存在“港臺化”的問題。觀衆在電視或收音機中,經常會聽到“哇”“耶”等港臺腔不經意間從主持人嘴裏蹦出來。爲煞住這股風氣,《公約》特別要求,“除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普通話,不模仿港臺話及其表達方式。”主持人隨意夾帶外語、用方言播報的現象也被明令禁止。“不模仿地域音及其表達方式,不使用對規範語言有損害的口音、語調、粗俗語言、俚語、行話,不在普通話中夾雜不必要的外語。不濫用方言詞語、文言詞語、簡稱略語或生造詞語。”
《公約》指出,主持人不得從事廣告和其他經營活動。《公約》要求,主持人的一切主持活動都不得自行隨意接洽,“不從事未經本單位批准的節目主持、錄音、錄像、配音及以個人贏利爲目的的社會活動”。違者取消中國廣播電視播音主持作品獎暨金話筒獎入選資格。情節嚴重的,中國廣播電視協會將建議行政主管部門取消其播音主持崗位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