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早6時許,天津市民嚴先生下樓上班時,偶然在小區裏看到了一張代替人懷孕的小廣告,帶着驚訝的表情,嚴先生繼續在小區裏尋找,又發現另一張“代孕廣告”。
居民反映:“代孕廣告”凌晨後出現 在嚴先生居住的南開區鞍山西道龍井裏小區,記者見到了這兩張“代孕廣告”,上面寫着:“重要啓示(事)!本人承擔懷孕工作,有意者請聯繫。希望代爲保祕(密),謝謝!”聯繫人是一個叫“方某”的人,在這則“重要啓示(事)”的末尾,還有兩個聯繫電話。據龍井裏居民陳某說,兩張“代孕廣告”前日晚上11時左右還沒有出現,他推斷是有人在凌晨時分將廣告張貼上的。另一位小區居民也這麼認爲。
聯繫對方:代孕需付費兩萬元 上午11時,記者撥通了23595***的聯繫電話,接電話的是一名操南方口音的男子,一上來就問記者是不是看到了廣告纔打的電話,當記者表明要詢問代孕細節的來意後,男子直接切入了正題。以下爲記者與男子的部分對話。
記者:“可以代替懷孕的是你什麼人?”
男子:“我熟悉和了解的人,保證知根知底。”
記者:“代替懷孕的費用是多少?”
男子:“兩萬元,不講價。”
記者:“對方(孕母)各方面條件怎樣?”
男子:“長相標緻,年輕貌美。”
記者:“孩子生下來後對方(孕母)如果反悔了怎麼辦?”
男子:“有協議,不會反悔。她掙的是錢,不是爲了要孩子自己養。費用可以先付一部分,省得你們不放心。”
記者:“她不是第一次(代替人懷孕)這麼做吧?”
男子:“經驗多得很,再說不是一個人。”
專家:代孕引發社會問題 市婦產醫院的一位資深專家告訴記者,根據她的經驗,記者聯繫的代孕者很可能文化水平不高,儘管在交談中,對方主動提出協議、孕母(代孕母親)相貌、經驗等事宜,但卻忽略了重要一點,那就是孕母的健康狀況(智商、身體條件、是否有疾病等)。這位專家還說,因爲代孕引發的社會問題很多,所以從2001年開始,我國衛生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禁止實行代孕技術,但因爲需求市場的膨脹等原因,暗箱操作的代孕屢禁不止,甚至我國南方一些城市還出現了代孕中介。
律師:呼籲儘快立法 天津市方正律師事務所一位資深律師表示,在代孕是否合法的問題上,因爲目前我國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因此無法界定。代孕行爲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會引發疾病傳染、孩子監護權混亂等一系列遺留問題,因此,很多律師都曾提出建議,呼籲我國儘快對此立法。
名詞解釋 “代孕”概念:“代孕”之說來自西方,是指一對夫妻如果女方由於先天沒有子宮,或者因病將子宮摘除等原因,無法孕育胎兒,將他們的精子和卵子在體外試管中人工授精,再進行人工培育形成胚胎,植入另一位有正常子宮的“代孕母親”的子宮內。它完全不同於其他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包括人工授精技術、體外受精與胚胎移植技術及其各種衍生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