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獲悉,本市從10月1日起對每日凌晨2時至8時照常營業的沐浴服務、足浴服務、沐浴桑拿俱樂部等公共場所,實行浴客登記制度,依法將此項制度列入旅館業治安管理。對於未辦理公安部門《特種行業許可證》擅自接待浴客住宿的場所,警方將依法予以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