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廣網報道,陝西省西安、寶雞、漢中三市人民法院今天同時開庭,對該省地方電力公司系統領導幹部貪污受賄的王學文等17人進行公開宣判:原公司經理王文學(正廳級)被判無期徒刑;原公司總工程師蘇錦厚(副廳級)被判有期徒刑10年。加上第一批集中宣判的7名涉案犯罪分子,陝西地方電力集團的24名涉案金額達2000餘萬元的涉案人員均被法院判決。
多年來,黨中央、國務院爲改善廣大農民羣衆的生活,促進農村消費,出臺了農村電網改造等一系列惠農政策,但陝西地方電力集團24名幹部乘機貪污受賄:公司經理王文學(正廳級)1995年到2004年3月先後14次共收受賄賂人民幣208萬元、美元61萬元,因其積極退繳贓款,認罪態度好,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財產40萬元;原公司總工程師蘇錦厚(副廳級)收受賄賂人民幣23.5萬元、美元7000元,鑑於認罪態度較好,積極退繳全部贓款,被判有期徒刑10年;原公司副經理劉健民受賄19萬美元、人民幣20萬元,認罪態度較好,能退繳贓款,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沒收財產10萬元。
原省農電局財務處長李菊萍受賄337萬元,能積極退繳贓款,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沒收財產20萬元。對其他涉案人員,法院根據他們的罪行和認罪態度,退繳贓款情況,分別做出了判處有期徒刑、沒收財產等不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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