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紀委、市監察局日前下發《關於中秋、國慶節日期間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的通知》,向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廣大黨員幹部重申廉潔過節的規定。
《通知》要求,嚴禁藉機、變相濫發錢物;嚴禁購買、饋贈各種購物券(卡)和代金券等;嚴禁在舉辦各類節日活動時鋪張浪費;嚴禁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職務的影響接受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禮品、禮金、購物卡和購物券等;嚴禁請客送禮和用公款大吃大喝、參加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公款旅遊、公車私用;嚴禁借婚慶事宜等操辦斂財。
哈爾濱市紀檢監察部門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尤其是對收錢送錢和參與賭博的,一律先免職,再按規定從嚴處理。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除嚴肅處理當事人外,還要追究主管部門、主管領導直至主要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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