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今年再度叩關聯合國,提出“臺灣應加入聯合國”及“臺灣海峽和平”兩案,希望能列入聯合國大會的議程之中。同時提出兩項與臺灣有關的案子,是“外交部長”陳唐山等人的得意傑作。他們心血來潮以大陸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大做文章,由於反分裂法中有“不排除對臺灣用武”文字,遂將之引申爲臺灣海峽的和平受到威脅,要求聯合國派員調查,最好派維和部隊進駐該地區,維繫和平。
這種閉門造車式的自說自話,是“臺獨”理論專家們的典型產品。寫出這種文案的人們很自得,拐彎抹角將話題導引到臺灣由聯合國託管,距離“臺灣獨立”更近了一步。
“臺海和平案”是臺灣執政當局的重要“外交”策略,用以反制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這個提案就算不能獲得聯合國大會的認同與通過,只要在聯合國提出來,有會員國討論它,製造出相當程度的媒體報道,就可以使臺海問題一舉得到世界性的關注,那就是了不起的“外交”成果!另外一個提案是在炒冷飯,第13次重提臺灣應取得聯合國會員資格的老案子。“外交部”稱之爲“兩案並陳”,向聯合國總務委員會申請列入大會議程。“和平案”編在第42項提案,“臺灣會員資格”則排在第159項。“兩案並陳”是個如意算盤,既然有兩項議案列在總務委員會的議程之中,“臺灣問題”照理就得到兩次討論機會,曝光率隨之倍增,就算被否決也因此得到更多的媒體關注。
哪裏料到,這個“兩案並陳”的高招在總務會議上,被“兩案並審”破功。會中有巴基斯坦代表提議有關臺灣的“兩議案”併爲“一案”審議,並應限制討論時間,每人6分鐘。
會中只有臺灣“友邦”巴拉圭代表反對,委員會投票以27票對1票通過巴基斯坦代表的建議。結果“兩案並審”前後發言討論的代表不多,大會主席隨後表決,兩案一律被封殺,不列入聯大議程。前後只花費了不到40分鐘。
這個結果完全不令人意外,但是臺灣的“外交部”爲此十分沮喪。陳唐山感嘆起來,他問:“要走哪道門才能進得了聯合國?”這個問題誰也沒有答案。爭取“臺灣加入聯合國”案,已經提了13次,大家都聽膩了,每年都以同樣的理由被否決:此事屬中國內政,不必討論。除非臺灣能在國際間改變各國對一箇中國的承諾,否則臺灣以“國家”的身份成爲聯合國會員國,可能性爲零。可是臺灣每年還是要定期做一次這種以頭撞牆的表演,然後扮演受害人、苦主的角色,悲情四溢,很符合“臺獨人士”的心理狀態,只好由他們去吧!明知此路不通,卻要定期去撞個頭破血流,也算是一種心理治療的療程吧!
這次的“兩案並陳”處心積慮,故此臺灣當局的期盼甚高。但是“臺海和平案”的內容只能引起部分島內“井底之蛙”的共鳴,拿它來和世界性重大危機相提並論,所謂的臺海和平受到威脅,只因爲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中有不排除使用武力的文字,這算是什麼危機呢?世界各國在聯大討論的是恐怖分子問題、海嘯災難的善後、非洲經年的饑荒、伊拉克問題、以色列巴勒斯坦的和平、世界性的貧窮,聯合國的革新,大會員國不繳會費。有堆積如山的當急之務,臺海究竟發生了什麼危機呢?兩岸貿易不是正做得空前熱絡嗎?從聯合國的角度來看,臺灣的提案反映出提案者不知世事,不瞭解全球的民間疾苦,自私自利,身在福中不知福,反而不停地裝成受苦受難者,苦個什麼呀?無聊嘛!
10多年來,臺灣當局只會關上門搞苦情悲情,策劃“獨立”,連海嘯捐款也弄些花樣,臺灣的泰國勞工更遭到虐待,多行不義必自斃。走到這一步真怨不得別人囉!
(作者系臺灣民意調查基金會祕書長馬康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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