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起,交管部門將採取公開攝錄和當場處罰治理兩條措施,對市區無交警和無交通信號控制路口機動車佔壓人行橫道線停車違法實施治理。
據交管部門統計,本市道路中,有65%的無交警和無交通信號控制路口有機動車佔壓人行橫道線停車違法。在行人通過路口不走人行橫道而引發的交通事故中,有六成是因人行橫道線被機動車佔壓、行人無路可走而橫穿馬路所致。
據交警介紹,機動車停在人行橫道線致行人無法正常通過人行橫道線橫過道路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首先是機動車想趕在變燈前通過路口,但是行駛至路口剛軋停車線時,信號燈變爲紅色就只好停車,結果就越過停車線、停在人行橫道線上;其次是部分道路中間隔離設施開口處的人行橫道線設有隔離樁,但是在道路沿線排隊等候的車輛沒有按規定讓出人行橫道,而是佔壓人行橫道線停車,造成行人只能從人行橫道外橫穿馬路;第三是在沒有交警和信號燈控制但施劃有黃網線的路口,每遇車輛不暢,司機知道將車停在黃網線外,但忽視了人行橫道的存在,佔壓了人行橫道線。
交管部門有關負責人說,機動車佔用人行橫道線與佔壓黃網狀線的法律責任一致,處罰標準相同,依法可處200元以下罰款。但是,兩者給道路交通安全通暢帶來的危害不同:機動車佔壓黃網線停車,成爲引發交通擁阻的隱患;而機動車佔壓人行橫道線停車,則使行人在車輛中穿行,或在路口內橫穿道路,橫過道路無安全保證。爲了給行人創造更加安全的出行環境,交管部門將從今天開始採取公開攝錄和當場處罰治理兩條措施,對市區無交警和無交通信號控制路口機動車佔壓人行橫道線停車違法實施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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