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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內閣官房長官細田博之21日上午在記者招待會上說,日本政府決定再延長《反恐特別措施法》期限一年。
日本政府將於近期向特別國會提交《反恐特別措施法》修正案,爭取在該法期限屆滿的11月1日前獲得國會通過。細田博之當天說,日本政府決定,將派往印度洋爲駐阿富汗美軍提供燃料補給的日本海上自衛隊艦隊派遣期限再延長一年。
美國“9·11”事件後,日本國會於2001年10月通過了有效期爲兩年的《反恐特別措施法》,以支援美英等國家攻打阿富汗塔利班爲由,向海外派遣自衛隊。這是日本自衛隊首次走出國門,是日本戰後防衛政策的一大轉折。2003年10月,日本國會決定將《反恐特別措施法》期限延長兩年至今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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