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流量多年來高居全國第一位的廣州火車站,由於人員密集,魚龍混雜似乎不可避免,各種倒票、假髮票、非法拉客以及搶劫、詐騙、強迫賣淫等治安和犯罪問題屢禁不止,成爲一直以來的治理難點。
一味指責職能部門的不作爲可能並不客觀,因爲這裏的治安也間或會好轉。每次的嚴打或專項行動,通常都會收到一定的成效,然而行動的本身往往也只是在獲得短暫的成效之後,成爲黑勢力重新組織或劃分地盤的一個標誌性事件。廣州火車站的亂象,已事實上成了這個城市向旅客遞上的一張頗顯尷尬的名片。
最初設計容量僅爲日均2萬人的廣州火車站,日均客流量早已突破了10萬人次,在春運、暑運的客流高峯期,日均客流更可高達19萬人次。正因爲這種不平衡的存在,車站周邊經常滯留着大量旅客。廣州的特殊區位又決定了來往旅客中初次進城的農民工佔了很大比例,他們對城市的陌生和在外生活的經驗極其欠缺,的確容易成爲犯罪分子下手的目標。
對複雜的治安環境的分析並非爲廣州火車站的亂象解脫。事實上,火車站的治安現象已成爲很多城市的共通特點。前不久媒體曝光的成都火車站“警匪一家親”事件,就有約50名鐵路警察涉案,其中11人被批捕,15名小偷落網。以全國範圍而論,此類警察與小偷能保持如此“和諧生態”的現象絕非鮮見。
如本報昨日社論所言,要解決廣州火車站的問題,就必須有目的地堅決深挖有組織犯罪的後臺和“保護傘”,防止黑白合流。在警員問責、警員輪換、加強督察等制度的堅持與落實之外,如果我們正視火車站這一特殊的治安環境,就能發現在制度調整與創新上尚有不少可以作爲。
在根本性改變短期內無法實現的情況下,我們可以考慮做一些技術上的改進。火車站的另一特殊之處在於它的雙重管理屬性,於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上,各家的管轄權限更有着複雜的規定。因而我們可以發現,22年間的歷次整治大多存在着政出多門、步調不一的情形。一會是廣州市政府的行動轟轟烈烈而來,一會又是鐵路公安部門浩浩蕩蕩跟進。在職能交叉的背景之下,火車站及其周邊治安環境的治理愈加顯得步履艱難。
如果有勇氣承認各部門也存在着各自利益的話,那麼我們應當承認在部門利益的驅使之下,治安管理中的“1+1<2”正是22年的癥結之所在。作案人或嫌疑人從鐵路的領地跑到市區的領地並不困難,但兩個機關的相互配合與相互協作,乃至實際辦案過程中牽涉更多的案件移送,公文流轉,信息共享,協助調查都將使職能部門面臨重重考驗,尤其是在辦案效率上。
因爲有各自的利益考量存在,原本簡單的部門協作也會變得運轉不暢。儘管我們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這些部門有相互推諉或爭相搶案的情況存在。但在經濟利益的推動之下,“嫌貧愛富”的潛規則卻讓我們對於現實的制度本身不能不表示“合理的懷疑”。
鐵路公、檢、法機關的去留也是近年來熱議的話題之一,但改革一次次地“光打雷不下雨”。一個正在進行企業改制的“單位”還能有自己的執法和司法機關,這已然讓司法無盡尷尬。然而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鐵路公、檢、法行將廢止,統一管理的最優選擇至少短期內無法期待。另據報道,廣州作爲未來全國四個鐵路主樞紐之一的城市,目前已選址在番禺區鍾村鎮石壁村建設新火車站。擬建的新客運站包括配套工程,總投資高達100多億元人民幣,計劃於2007年建成。地域的搬遷或者將部分地改變目前廣州火車站所處遇的複雜治安環境,但如果治安管理仍然沿襲現行體制,我們還將努力探尋“1+1=2”甚至“1+1>2”的部門協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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