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針對“官煤勾結”發出“最後通牒”的截止日。在此之前,主動撤出入股煤礦投資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負責人將可免予處罰。22日上午,新華網記者在湖南省重點產煤區婁底市瞭解到,負責收集全市範圍內主動申報撤出入股煤礦投資情況的市紀委、監察局,仍未收到一起主動撤資的反饋信息。
也就在22日當天,婁底市紀委和婁底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辦案人員正進一步會商新化縣“官煤勾結”大案。在這起案件中,共查出32名黨政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投資入股煤礦,共涉及入股金額200多萬元。
鮮明的對比帶來的是隱憂。在婁底、湖南乃至全國,究竟還有多少“官煤勾結”尚未曝光?“官煤勾結”,何時才能真正解開這個結?
舉報信牽出32名“官員股東”
2004年底,一封舉報信引起了婁底市委幾位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信中反映婁底市下轄的新化縣溫塘鎮支華、雄興兩煤礦銷燬盈利賬目,大股東吃小股東,黨政幹部入股等問題,而這兩個礦的老闆康建國既是鎮經管站職工,還是縣人大代表、省勞動模範,並獲得過“全國五一勞動獎章”。
按照市領導指示,婁底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祕密成立專案組。由於案情涉及黨政幹部參股分紅,婁底市紀委也派員與公安部門聯手行動。在近半年時間內,專案組展開了大量細緻隱祕的調查,案情逐漸清晰。
2005年5月19日,專案組迅速控制了包括康建國在內的9名大股東,隨後支華、雄興兩煤礦的問題逐步浮出水面。兩礦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銷燬與隱匿會計資料、偷稅、職務侵佔、黨政幹部入股參與營利活動等違法違規違紀問題。
停產的新化縣溫塘鎮支華煤礦留守人員
據查,支華、雄興兩煤礦共銷燬的會計資料涉及金額2000多萬元,隱瞞收入達900萬元。此外,康建國等人涉嫌職務侵佔私分煤礦利潤600多萬元,其中康建國個人得126萬元。2004年-2005年,康建國還與財務人員用煤礦公款送禮達10餘萬元。更令辦案人員震驚的是,案中同時發現有32名黨政幹部、國家公職人員在煤礦入股,涉案金額200多萬元。
記者從婁底市紀委、監察局瞭解到,由婁底市紀委、監察局直接查處的20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涉及入股總金額175.8萬元,分紅89.005萬元,收受紅包禮金20.72萬元;由婁底市紀委、監察局移交新化縣紀委、監察局查處的12人共涉及入股金額32萬元。其中32名入股幹部中,個人入股金額最高的達30多萬元。這些入股人員涉及新化縣政府、礦管、安監、煤炭、地稅、國稅、法院、總工會以及當地鎮黨委、政府等衆多部門和單位。32人中包括2名處級幹部和21名正副科級幹部。
目前,在煤礦參與營利活動、收受紅包禮金的32名黨政幹部、國家公職人員已立案4人,其餘人員的處分決定正在研究之中。
腐敗與血煤的“共生共榮”
9月22日,記者來到已經停產的支華、雄興煤礦,幾個守礦人員向記者叫冤:“就我們倒黴,現在哪個礦沒有幹部的股份?幹部不入股,到上面去辦事人都找不到!”
5月19日,經過縝密部署,專案組突襲康建國家,搜查出了幹部入股名冊和紅利發放表,“官煤勾結”一案取得重大突破。原本打算拒不交代幹部入股一事的康建國在事實面前終於低下了頭。
康建國,男,中共黨員,現年41歲。這個僅有初中文化的當地“名人”靠着煤炭生產經營的高額利潤迅速發家,與此同時,也是這個關鍵人物造就了這起“官煤勾結”大案中腐敗與血煤的“共生共榮”。
康建國曾在外地旅遊時留下的生活照
“之所以有‘官煤勾結’之事,主要是爲了兩個煤礦的生存,爲了在上面好辦事,也爲了給自己創造一個寬鬆的環境。”被“雙規”後,康建國面對婁底市紀委辦案人員也覺得自己挺“冤”。他表示,煤礦偷稅、幹部入股煤礦是煤炭行業很普遍的現象,只不過是自己樹大招風才被別人舉報。
據公安部門偵查,1993年,溫塘鎮支華村部分村民自籌資金興辦了支華煤礦。1998年8月,康建國以年上交利潤21萬元承包了該礦。承包後,康建國吸收股金59.7萬元共同經營該礦。2002年底,康建國中止承包,重組支華煤礦股份,吸納了支華村部分村民、社會人員及黨政幹部股金604萬元,以合夥企業形式生產和經營。
從2002年元月開始,康建國召集當時的煤礦管理人員開會,決定每月共同對財務盤底一次,作賬時少做收入和支出,然後將未做賬的收入和支出憑證銷燬,並對此事形成了“攻守同盟”書面協議,約定不準泄露做假帳和燒帳的事,如造成了法律後果,由管理成員共同承擔。支華煤礦重組之後,康建國又故伎重演做假賬和毀賬。2003年7月,康建國以每年上交135萬元承包經營新化縣溫塘鎮雄興煤礦。在該礦,康建國同樣採取類似方式銷燬、隱匿會計資料。
停產的新化縣溫塘鎮雄興煤礦一角
而據專案組調查瞭解,支華礦一直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而雄興礦連煤炭生產許可證都沒拿到。同時,記者從婁底市煤炭局瞭解到,從2001年-2004年,這兩個礦共發生6起安全生產事故,死亡7人。
非法獲取暴利必然要尋求政府監管部門的庇護,腐敗與血煤之間也迅速媾合。除了康建國主動邀請一些政府監管部門的“要害人物”入股煤礦分紅外,一些自恃“位高權重”的黨政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也主動提出入股要求。據辦案人員介紹,在康建國的兩個煤礦增資擴股時,新化縣原礦管局局長和礦管局資源股長利用職權要求每人入2萬元原始股,入股後2萬元馬上變成了4萬元。而原溫塘鎮一位黨委書記則要求爲自己的親友入股31.5萬元。
大量“權勢人物”入股後,康建國謀取個人利益和榮譽之途一路綠燈。這個僅有初中文化的普通農民被招工爲鎮經管站職工,隨後還當選爲縣人大代表、省勞動模範甚至戴上了“全國五一勞動獎章”。記者在新化縣有關部門找到了2004年康建國參評“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的多份推薦材料,上面寫道:“該同志任支華煤礦安全檢查員七年,該礦從未發生過大小安全事故;康建國有功於社會,有功於人民……”。而據有關部門調查,這些推薦材料上的不少事實是虛假和捏造的。
遏制“官煤勾結”路有多長?
“案件涉及的關係網如此複雜、龐大令我們始料不及。辦案過程中爲康建國說情的電話幾乎把我們的手機打爆。”新化縣“官煤勾結”大案專案組一位主要辦案人員告訴記者。
與此同時,專案組人員也坦言,如果沒有接到舉報,如果辦案過程中沒有搜查到記載有官員入股的小本子,入股煤礦的黨政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恐怕還很難浮出水面。據瞭解,婁底市委、市政府早在幾年前就已出臺文件,嚴禁黨政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以及親屬投資入股煤礦,近年來也先後查處了一大批頂風違紀人員,但對遏制“官煤勾結”頑症仍顯杯水車薪。
婁底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辦案人員在網上查找有關案情資料
“康建國在當地以仗義、大方而獲得很好口碑,所以投資入股煤礦的黨政幹部、國家公職人員對他比較放心、信任,總認爲不會出問題。”據專案組人員介紹,參與新化兩煤礦投資入股的一些黨政幹部、國家公職人員存有這樣的僥倖心理。那麼像這樣受利益驅動、抱有僥倖等各種心理的黨政幹部、國家公職人員究竟還有多少?這也是婁底市一些主管領導和辦案人員頗爲擔憂的事。
“9月22日是國務院辦公廳針對‘官煤勾結’發出‘最後通牒’的截止日,目前我們還沒有接到一起主動撤資的反饋信息,這並不能說明‘官煤勾結’之事已經絕跡。”婁底市紀委、監察局執法監督室主任羅一鳴分析認爲,那些參與投資入股煤礦的黨政幹部、國家公職人員可能存在三種心態。一是觀望,看看上面查處此事是否動真格再說;二是比較,“官煤勾結”現象普遍,都在等着別人先主動;三是僥倖,總認爲自己投資入股方式隱蔽,難以被發現,即使被發現了,股本金也不會被沒收,而且也不會追究刑事責任。
婁底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李雄告訴記者,對“官煤勾結”現象重拳出擊,不失爲當前可操作的一個有效方式,但同時這也是一柄“雙刃劍”,在有效震懾的同時,“官煤勾結”將會更加隱蔽,以後的查處難度會越來越大。李雄表示,通過辦理新化一案發現,如果國家出臺政策法規明文規定,煤礦的生產經營運作仿照上市公司運作辦法,將股東名單、股權分佈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重大信息都向社會公佈,增加透明度,將有利於遏制和查處“官煤勾結”現象。
記者從婁底市瞭解到,當地黨委、政府正着手研究建立防治“官煤勾結”長效機制等深層次問題,如建立健全責任分解制度、投資人和礦長登記制度、舉報獎勵制度、責任追究制度、檢查監督制度等。
“遏制‘官煤勾結’,路還很長很艱難。”婁底當地一些熟悉煤炭行業的人士認爲,如何加強對煤炭行業監管者的監管,已成爲遏制“官煤勾結”的一個亟待解答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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