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是河南省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從煤礦撤資退股設定的最後期限。除去黃金週七天假期,留給需撤資退股人員的時間已所剩不多,但9月26日下午記者瞭解到,目前河南還無人“主動報名”。
“這說明有兩種可能:一是我省的確沒有此類現象,二是這些人還在觀望,不到最後時刻不死心!”河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一位負責此項工作的工作人員說。但對於“沒有此類現象”的說法,他在分析時自己也笑了。
8月22日下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要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必須在一個月內從煤礦撤資退股(依法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河南根據自身情況,將最後期限延至到10月10日。
據悉,10月10日“大限”過後,繼續投資入股辦礦的人員,一經查出,將一律就地免職,然後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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