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情感瑣事,一對男女竟然各自糾結朋友,相約以鬥毆的方式一決高下,參戰總人數達20人之多,並大多是未成年人。混亂的場面使得參與者中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偏重)。公安和平分局刑偵八大隊在將涉案者逐一抓獲歸案後,還由此案進一步偵破了一起搶劫案件。
今年均爲17歲的劉某和陸某(女)原本是一對戀人,但二人卻因瑣事反目成仇,因無法調和,雙方竟約定2005年3月16日下午各自聚集人手在西康路某學校後門鬥毆,以決高下。劉某遂糾集了許某等人,而陸某也不示弱,糾集其表姐李某等人。而後,雙方爲了增加勝算又不斷地讓朋友叫來朋友的朋友,下午4時,雙方都如約趕到案發地,虎視眈眈地對峙,直到7時許雙方的“力量”還在不斷擴充。
一切就緒,準備“開戰”,劉某的同夥宋某在便道花池內發現磚頭後,招呼同夥:“拿磚頭。”衆人每人從花池內拿了一塊磚頭後,劉某和宋某便帶領同夥首先向對方衝過去,場面一度混亂,陸某一見對方氣勢洶洶,便沿小成都道向新興電影院方向逃跑,而其同夥則右拐跑到成都道規劃裏樓羣死衚衕內。隨後,陸某的黨羽張某、周某先後被打,陸某的同夥趙某見情況不妙,朝規劃局樓後的雨水管道往上爬欲翻牆逃跑,卻被劉某等人的磚頭砸下來,而後趙某、張某、周某再次被追來的劉某等人用磚頭、竹片、拳腳毆打。其後,衆人一鬨而散,各自逃避躲藏。
待接到報警的公安和平分局刑偵八大隊刑警趕到現場時,只剩下了受傷的幾人。
刑警迅速將傷者送往醫院搶救。後經鑑定周某外耳道骨折爲輕傷;頭部軟組織損傷、軀幹和肢體的挫傷均爲輕微傷(偏重);張某的傷情已構成輕微傷(偏重)。
6月16日犯罪嫌疑人許某等5人被公安機關抓獲。 6月20日至7月17日,犯罪嫌疑人宋某、陸某及其表姐李某等8人相繼落網。犯罪嫌疑人辛某和崔某、翟某分別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審訊中,一起與李某有關的搶劫案浮出水面,經宋某檢舉,今年4月27日下午5時許,李某與張某、康某等6人經事先預謀,準備了白蠟杆,欲毆打同學孫某。李某將同學孫某騙到人民體育館打籃球,由張某等人到人民體育館對孫某故意找茬,將孫某叫到土山花園內,而後康某等5人使用威脅手段將孫某的手機搶走後,並用白蠟杆對其毆打。經鑑定手機價值人民幣547.20元。後犯罪嫌疑人將手機變賣得贓款300元全部揮霍。
警方認定,犯罪嫌疑人劉某、許某等15人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致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偏重)、一人頸、肘損傷。邢某、宋某、李某、高某、張某、崔某、翟某持械鬥毆,上列嫌疑人均系首要分子或積極參加者,其行爲均已觸犯了《刑法》涉嫌聚衆鬥毆罪;另外,犯罪嫌疑人楊某等三人涉嫌尋釁滋事罪。目前,所有涉案人員均已被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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