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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晚,由中國外交部、農業部和大連市等部門官員組成的處理中國“福遠漁132號”漁船在印度尼西亞水域遭炮擊事件工作組抵達印尼首都雅加達。26日,工作組分別會見印尼外交部祕書長蘇賈南、海軍參謀長代表和東部艦隊參謀長阿迪准將,對印尼海軍採用非人道方式執法,打死打傷中國船員的做法再次向印尼方表示強烈不滿,要求印尼方儘快對事件真相進行調查,並向中方通報;從人道主義出發,全力救助受傷船員並儘快放船放人。
印尼方稱,這是一次“不幸事件”,願協助中方調查事件情況,儘快作出妥善處理。記者當日電話採訪了印尼海軍東部艦隊新聞處負責人託尼·沙伊夫爾。他介紹說:“受傷和死亡的中國船員還在馬佬奇港口,我們正在等待中國大使館和海軍總部協商意見。傷者已得到治療,受到了人道主義待遇,他們的情況已經開始恢復。同時,另外14名中國船員的生活供應得到保證,他們身體健康。但由於我們正在對船隻進行檢查,船員仍不能離開港口。”
中國與印尼兩國有關部門的積極接觸和表態,表明雙方均希望這起事件能夠妥善順利解決,以保證雙方今後在更廣泛領域的合作能夠穩定健康發展。
印尼軍方說法不一
中國“福遠漁132號”漁船是印尼東部時間19日上午10時50分在印尼巴布亞島的阿拉夫拉水域遭印尼海軍“達爾樸勒”號(Dalpele)軍艦追趕和炮擊的。據印尼海軍發言人稱,當時印尼海軍試圖對掛着中國國旗的漁船進行檢查。但中國漁船沒有對印尼軍艦發出的無線電呼叫和信號燈信號作出迴應,在軍艦開槍示警後企圖開船逃跑。隨後,印尼軍艦就使用機關炮對中國漁船開了13炮。他還辯解說,因爲這隻漁船突然轉向,看來要與軍艦發生碰撞。
這位發言人說:“我們發現漁船上有兩噸鮮魚,但他們(指中國船員)拿不出在印尼領海捕魚的任何適當證明文件。”他宣稱,軍方的舉動是在“遵守法律”。他還透露,除了被扣留在海軍基地的那艘漁船外,另外還有三艘中國漁船逃離了現場,目前印尼海軍軍艦正在周邊水域搜尋它們的下落。
此後不久,印尼海軍東部艦隊新聞處的另一位上尉說,當時軍方先是向空中示警開火三次,隨後才向漁船側面開火的。他說,當時印尼軍艦是瞄準漁船船尾下部開火,希望能打中發動機迫使其停船的。
有關人士認爲,且不說兩位發言人的講話前後不一致,單就“漁船看來要撞軍艦”的說法就不合情理,這個可能性幾乎不存在。儘管軍艦的噸位和其他性能不得而知,但據報道,該艦是2003年才加入印尼海軍服役的。在2004年7月舉行的馬六甲海峽聯合反海盜反恐演習時,該艦曾擔任參演主角。“漁船撞這種新型軍艦”簡直是“雞蛋碰石頭”。
印尼海軍開炮後,“福遠漁132號”的後半部被打開了一個很大的缺口,當即造成中方船員聶衛強死亡,船長王和平和船員袁文勇受傷。隨後,印尼海軍用海軍運輸船將中國漁船拖至馬佬奇港口。漁船被扣押,船員被迫下船並受到嚴格監控。
但令人不解的是,發生這樣造成漁船毀壞和人員傷亡的重大事件後,印尼官方卻封鎖消息,既沒有通過正式渠道向中國大使館等方面通報,也不向新聞界透露任何消息。直到“福遠漁132號”印尼方代理向中國大使館反應有關情況後,經中方詢問印尼外交部和海軍總部,印尼方纔證實了這一事件的發生。
當地媒體謹言慎報
最先報道炮擊漁船事件的是印尼最大的印尼文報紙《羅盤報》的網站。該網站轉載了來自泗水的一篇關於中國漁船遭炮擊的消息。
在隨後的幾天裏,印尼各類媒體對這一事件的報道很少。即便是簡短報道,也基本是印尼海軍方面的表態。印尼官方的安塔拉通訊社在第一篇報道中,引用海軍發言人的話說,在阿拉夫拉海域被印尼戰艦炮擊的中國漁船違反了許多印尼的現行規定,如沒有帶所需的證件、使用禁用的拉網方式捕魚、捕魚許可證過期等。報道援引該戰艦司令伯拉博沃的話說,在一切警告措施失敗後,他下令向漁船射出兩發炮彈,其中一發炮彈落入水中,另一發炮彈擊中了漁船。在被擊漁船驚慌中試圖撞擊戰艦時,他下令再次開火……
中國使館積極善後
中國使館20日晚獲悉“福遠漁132”號漁船遭炮擊並造成中方船員一死兩傷這一消息後,立即要求“福遠漁132”號漁船的印尼方代理盡全力救治受傷船員,並保存好死亡船員的屍體,安頓好其他船員。與此同時,大使館迅速與印尼海軍進行電話聯繫,要求其提供有關情況。
21日上午,中國使館照會印尼外交部和海軍總部提出嚴正交涉,對印尼海軍炮擊中國漁船並造成人員傷亡表示震驚和強烈不滿,對印尼方未能及時向中國使館通報有關情況表示遺憾。照會還要求印尼方迅速採取措施全力救助受傷船員,保證其他船員的人身安全,並提供人道主義待遇。
23日,中國使館派出兩名官員趕赴馬佬奇,看望中國船員。他們到達現場後立即與印尼有關方面進行交涉並和當地華人取得聯繫,尋求他們提供幫助。據悉,目前中國船員已經回到停靠在民用碼頭的他們自己的船上,飲食得到供應。受傷船員在當地馬佬奇縣立醫院接受治療和一級護理。兩名傷者的傷勢穩定,沒有生命危險。
另據當地媒體報道,去年以來,印尼加強了對非法外國漁船進入該國水域的查扣。官方和軍方多次強調,爲保護印尼漁業資源和本國漁民的利益,若發現非法外國漁船在印尼海域作業,海軍有權將其扣留甚至將其擊沉。爲此,中國大使館在事件發生後呼籲中國各有關企業儘快處理其所屬漁船海外作業中存在的問題,以免類似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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