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該電器商場銷售人員臉上貼著店標進行促銷。
昨天,某電器店的促銷員在店裡的要求下,臉上貼起店標進行促銷。多名不情願貼店標的員工稱,不願貼者將被罰錢。有律師認為,該電器店無權要求店員在臉上貼促銷標識。
昨天下午,該電器店內,各櫃臺大部分的店員,都在右臉貼著黃色的該電器店標,左臉則貼著小國旗,後背上則用別針掛著一個紅色四方條幅,上寫『電器風暴,空前特價』。一名促銷員說,這是店裡要求他們這麼做的,因為標識不夠,有些促銷員沒有發到可以不貼,發到標識的所有的正式促銷員工都要貼。多名店員稱,店裡要求必須在臉上貼標識,『不貼要處以50到100元的罰款』。
記者注意到,臉貼店標的店員有事到店外去時,便揭下店標,等到回到櫃臺上又重新貼上。『要不是找份工作不容易,誰願意往臉上貼這東西,多侮辱人啊1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女促銷員告訴記者,雖然被要求在臉上貼店標傷害了她們的自尊心,可是又不敢不貼。
該電器店店長稱,在臉上貼店標和國旗是店裡一個新的促銷方式。當被問及是否所有員工都自願貼店標時,這名店長拒絕回答。
-律師說法
單位無權強求員工臉貼店標
北京市貝朗律師事務所的張成律師告訴記者,任何單位無權因商業目的強行要求員工在臉上貼促銷標識。這一行為損毀員工面部形象,傷害了員工自尊,在某種程度上已構成對員工人格權的侵犯,員工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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