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家有關部門獲悉,爲緩解進口車關稅降低對國產車帶來衝擊而制定的“落地完稅”政策於今年10月1日起實行。今後,以進入國內市場爲目的的汽車應直接在口岸海關辦理進口報關、納稅等手續,保稅區不得再存放以進入國內市場爲目的的進口汽車。
業內人士分析,這一政策的實行將使進口車經銷商的成本增加六成以上。同時,由於汽車品牌專賣政策也將在“十一”實施,從而會造成進口車經銷商的大浪淘沙。國家《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已明確,2005年起,所有進口口岸保稅區不得再開展進口汽車保稅倉儲、展示(銷)業務。該項政策要求所有的進口汽車到岸就要徵收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總計約60%以上的綜合稅,經銷商的流動資金也因此增加六成以上。政策規定,2004年12月31日前運抵保稅區以進入國內市場爲目的的進口汽車,在今年12月31日前向海關辦理進口報關、納稅等手續。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間運抵保稅區以進入國內市場爲目的的進口汽車,要在今年10月31日前向海關辦理進口報關、納稅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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