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天津市男子尹某,兩年前不慎跌入一口無蓋的污水井中導致身體多處骨折,因此將排水管理處和市政工程管理局告上法庭。南開區法院一審判令二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8975元。二被告不服,該案經歷上訴、申訴等法律程序。近日,南開區法院判令二被告各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萬餘元。
南開法院經審理認爲,原告經過事故井受傷一案,已經該院及一中院判令二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故二被告應對原告第一次手術和二次手術所發生的相關費用進行賠償,故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