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規定,從10月1日起,牛奶標籤將不得隨意標註“鮮奶”二字。那麼,在這項措施實施後的這幾天裏,蘭州各大超市中銷售的牛奶是否更改了“姓氏”?對於製造及銷售牛奶的商家來說,他們對此持怎樣的態度?廣大消費者又對這一措施知道多少?記者近日帶着這些問題,進行了一番調查。
現場目擊:“鮮奶”身影隨處可見
雖然這一措施已實施一週,但在蘭州幾家超市裏,記者看到標有“純牛奶”“鮮純牛奶”等“鮮奶”字樣的牛奶隨處可見。
在一家超市裏,記者詢問服務人員,國家不是規定不讓賣“鮮奶”了嗎?這位服務人員說,她不知道有這個規定。記者問,現在櫃檯上正在銷售的“鮮牛奶”是什麼時候上櫃的?她告訴記者,是當天上午才上的櫃。在另外一家超市,記者詢問同一個問題,得到的回答也是“不知道。”而在一家大型超市裏,服務人員對記者“實話實說”:“我們知道國家有個‘禁鮮令’,報紙上有宣傳。但是廠家的貨那麼多,不賣怎麼辦?”當記者問她是否會告訴消費者實情時,她不置可否地搖了搖頭。
銷售商:都稱自己使用鮮奶原料
在蘭州西關一家超市,蘭州好爲爾牛奶的廠家促銷人員告訴記者,好爲爾純牛奶的所有奶源都是鮮牛奶,各種包裝袋上都印得清清楚楚。記者在不同包裝和規格的好爲爾包裝袋上發現,所有牛奶在“配料”一欄都寫有“生鮮牛乳”之類的字樣。伊利牛奶的一位銷售人員也向記者介紹,伊利公司所有袋裝純鮮牛奶都是100%的純鮮牛奶製作,奶源絕對放心。
記者發現,大部分銷售商對其銷售的“純鮮牛奶”的原料配方也說不清楚。提起10月起牛奶包裝不能隨便標註“鮮奶”字樣時,銷售商也大都採取迴避態度,不正面回答記者的提問。
伊利牛奶另一位銷售人員告訴記者,由於國家一直以來對乳品生產中的“鮮奶”沒有制定具體統一的標準,導致“鮮奶”的牌子誰都可以拿來利用,有些乳品生產企業原料奶供應不足,採用勾兌方法生產的還原奶也打上了“鮮牛奶”的旗號。現在實行“禁鮮令”,對利用鮮奶作原料的廠家來說,無疑是件好事,有利於公平公正競爭。她認爲,在過渡期內,真正想喝鮮牛奶的消費者,應當選擇大企業的知名品牌。
消費者:早就該實施“禁鮮令”了
對於商場所售純牛奶,有關部門明確要求凡是使用了還原奶作爲原料的純牛奶,要明確標示的規定,消費者對此普遍持贊成態度。“是什麼原料就應標明什麼原料,這樣有利於消費者選購,也符合廠家和商家誠信經營的原則。現在,廠家商家爲了自己的利益,不管有沒有使用鮮牛奶,都打上純鮮奶的旗號,是對消費者的誤導和欺騙。實際上,長期以來消費者喝的所謂‘鮮牛奶’卻是‘勾兌奶’,這種行爲無疑是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採訪中大多數消費者並不知道市場上銷售的“鮮奶”真實身份多是“還原奶”,聽說實施“禁鮮令”,他們表示早就應當如此了。
另外一些消費者認爲,“禁鮮令”實施後,大量的還原奶會還其本來面目,還原奶製作的牛奶價格可能要下降,對消費者來說是好事,對鮮奶生產廠家也是一種保護。一位接受採訪的消費者表示,“蘿蔔芹菜,各有所愛”,標明真實身份後,鮮奶、還原奶也會各得其所,不見得會對利用還原奶的廠家造成影響。
業內人士:還消費者知情權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目前一些乳品生產企業,在貸款給農民養牛、收購生奶的同時,又大量進口奶粉生產還原奶,從而壓低收奶價格,造成奶農中出現了大量倒奶甚至殺牛的現象,不但對農民的利益造成了巨大損害,對消費者也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爲。這位人士說,出臺禁鮮令是個好事,這有利於淨化奶業市場環境,還消費者的知情權。
記者獲悉,鑑於部分企業標籤庫存量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爲減少企業損失,凡符合《食品標籤通用標準》《特殊營養食品標籤》的預包裝食品標籤,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覈准後,可適當延長使用期限,但最終期限不得超過200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