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在十六大以來,高度重視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特別是二00五年一月出臺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強調充分發揮制度在懲治和預防腐敗中的保證作用,對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記者從中共中央紀委今日提供的一份材料中發現,回顧中國共產黨十六大以來的這些時間,中共從黨內監督、加強紀委作用等方面出臺了包括上述《實施綱要》在內的十大法規,以此推進反腐倡廉。以法治腐,走出了重要一步。
五大黨內法規加強黨內監督
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共中央頒佈實施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這是一部十分重要的黨內法規,對加強黨內監督,發揚黨內民主,維護黨內團結統一,增強黨的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同日頒佈的還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該條例對於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教育黨的組織,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等,具有重要意義。
中共中央於二00四年九月頒佈實施了《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並先後印發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等法規,這些黨內法規的頒佈實施在黨內外產生了重要影響。
四項法規強化紀委反腐作用
中共中央紀委作爲黨內的紀檢監察機構,其在反腐敗工作中的職責作用從制度建設上也在十六大之後得到了強化。
今年七月,中共中央紀委常委會討論通過了《關於紀委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規定(試行)》,它的發佈施行,將紀委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納入到規範化的軌道。此外,中央紀委發佈了《關於紀檢監察機關嚴格依紀依法辦案的意見》,中央紀委聯合中央組織部、監察部、國務院國資委發佈了《國有企業領導人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
爲了加強紀檢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在查處案件中的相互配合,提高工作效率,二00三年八月中央紀委、監察部、審計署聯合發佈了《關於紀檢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在查處案件中相互協作配合的通知》。
清理廢止文件編制工作規劃
適時對法規制度進行清理,開拓法規制度工作領域,對於反腐制度建設是一項重要任務。
據瞭解,中央紀委、監察部對改革開放以來涉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決定廢止的文件共一百一十五件。
在清理法規制度過程中,中央紀委、監察部積極探索制度建設的內在規律,認真總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特點,對法規制度進行了科學分類,構建了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的基本框架,明確了法規工作的思路,編制了《二00四年至二00七年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法規制度建設工作規劃》。
今年初,中國還簽署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積極探索與世界各國在反腐敗方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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