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今日刊文稱,當前一種比較隱祕的腐敗方式——“衙內現象”值得關注。治理這種腐敗現象,僅靠官員們自己監督自己的“覺悟”式治理是遠遠不夠的。只有讓幹部手中的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其本身及配偶、子女的從業狀況接受公衆的監督,敢把公權變私權者纔會愈來愈少,“衙內現象”才能得以根治。
文章說,所謂“衙內現象”,是指一些當權者特別是部分高官,通過讓子女經商辦公司,再以自己的權力施加影響,幫助子女大肆撈錢,實現“權力變現”。這是一種比較隱祕的腐敗方式,因而被某些貪官污吏樂此不疲地加以應用,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在近兩年查處的大要案中,河北省委原書記程維高縱容兒子程慕陽非法經商,江西省檢察院原檢察長丁鑫發利用職權爲其兒子開辦公司牟利,江蘇省蘇州市原主管城建的副市長姜人傑利用職權爲其兒子經商提供便利等等,就是這種“衙內現象”的典型代表。
文章認爲,今天,出現這種在封建社會裏大行其道的“衙內現象”,確是一種悲哀。在封建時代,當官的是百姓的“父母”,其子女利用父輩手中的權力,成爲爲非作歹的“衙內”,不難理解。現在,我們的各級幹部都是人民的“公僕”,而人民纔是“衣食父母”。爲官的尚且要尊敬“父母”,作爲他們的子女,怎麼敢大肆撈錢、欺壓百姓呢?
這種現象存在的原因,說到底還是官員的權力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制衡,爲“權力變現”留下了空間和土壤。於是,“老子爲兒子撐腰,兒子爲老子撈錢”的“衙內現象”得以粉墨登場。現在,有些官員的子女從事着一本萬利的生意,在建築、房地產、工程招投標等熱門領域“所向披靡”。“衙內”們不但成爲其老子變相受賄、出賣公權的“道具”和“遮羞布”,還使得清查腐敗的工作無形中加大了難度。
文章指出,治理這種腐敗現象,僅靠官員們自己監督自己的“覺悟”式治理是遠遠不夠的。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難題,還得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入手。只有讓幹部手中的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其本身及配偶、子女的從業狀況接受公衆的監督,敢把公權變私權者纔會愈來愈少,“衙內現象”才能得以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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