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國務院要求,9月份以來,我省各地積極開展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問題的工作。目前,一批投資入股煤礦的幹部已向所在單位登記並退股,涉及股金1700餘萬元。
省紀委、省監察廳、省國資委、省安監局、省工商局、省國土廳、江西煤礦安監局聯合成立了清理糾正工作小組,並下發了《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通知規定:凡幹部本人或以他人名義已經投資入股煤礦的,9月22日之前必須撤出投資,並向所在單位紀檢監察或人事部門報告和登記。最近,省紀委等7部門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再次公佈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認真受理羣衆舉報,並組成了四個督查組赴各地進行監督。對逾期未如實登記撤出投資或者隱瞞事實真相、採取其他手段投資入股辦礦的幹部,一經查實一律就地免職,並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省紀委受理舉報的電話是:0791-6219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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