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原北京中融盛鑫投資管理公司總經理張勝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他涉嫌採取以借款衝抵虛假投資等手段,將價值人民幣7700餘萬元國有資產侵吞,還利用職務之便採取虛假髮票平賬等手段將公司資金100餘萬非法佔爲己有。
今年42歲的張勝曾擔任北京長江三峽合作開發公司、北京燕龍製鞋有限公司、北京中融科貿開發公司、北京銀企天利科貿公司(後改名爲北京中融盛鑫投資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3年12月,張勝因涉嫌犯貪污罪被警方拘留,同日被逮捕。
張勝被指控涉嫌犯貪污罪和侵佔罪。據查,1999年9月至2001年12月間,張勝利用先後擔任北京中融科貿開發公司、北京銀企天利科貿公司(後改名爲北京中融盛鑫投資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職務便利,將公司公款共計人民幣850萬元作爲長期投資,用於北京中盛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出資註冊及增加註冊資金,後張勝隱瞞該公司其他股東未實際出資的事實,採取以借款衝抵投資款等虛假手段,將北京中盛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價值人民幣7765.31萬的國有資產予以侵吞。1995年2月至8月、1996年3月,張勝利用分別擔任北京長江三峽合作交流開發公司、北京燕龍製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職務便利,採取虛假髮票平賬等手段將公司資金104.4萬元非法佔爲己有,用於個人購房或用於償還個人債務。
法庭上,張勝對指控的犯罪實事矢口否認,聲稱自己不知道怎樣侵吞了7000多萬元,也沒有侵佔公司資金。對於公訴人和法官提出的許多問題,張勝都說時間長記不清楚,要求查閱他保存在公司的個人資料。在舉證質證時,控辯雙方對證據的可信度及證明效力等產生了較大分歧。由於案情複雜,預計庭審將持續兩天時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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