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資源的爭奪正在變成世界範圍內國家間、特別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間利益之爭的新戰場。亞馬孫熱帶雨林被認爲是全球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地區之一,據估算,亞馬孫生物多樣性潛在價值高達2萬億至3在這數百萬平方公里的莽莽密林中,一場基因戰正在悄悄但卻激烈地展開。
“形同哥倫布第二次登陸”
2005年6月,在美國註冊的非政府組織亞馬孫護衛團因涉嫌亞馬孫生物盜竊,同時受到巴西檢察署、議會調查委員會和全國印第安基金會的調查。該組織在三年間,以每月向辛古印第安人支付一個最低工資(約合100多美元)的廉價報酬,要求他們繪製辛古印第安保護區的自然資源圖。巴西上述三機構懷疑亞馬孫護衛團利用資源圖,按照印第安的傳統知識尋找藥用植物,然後在國外註冊專利。無獨有偶,亞馬孫護衛團在美國的母公司曾分別收受美國化妝品和製藥公司的鉅額資金,受託充當其在亞馬孫森林的“生物探子”。 2004年,日本一家食品企業將亞馬孫一種珍貴樹種庫普亞蘇註冊爲商標,庫普亞蘇與可可樹同屬一科,該企業從庫普亞蘇果中提製保健食品庫普力。對此巴西各界強烈反應,一些機構聯合把這家企業告上日本法庭,理由是庫普亞蘇是印第安部落裏的植物,庫普亞蘇果是該植物的果實,因此不能被外國註冊爲商標。經法庭激辯,最終巴西方面勝訴,日本專利和庫普力生產權利均被撤銷。
2003年8月,以攝影家身份進入巴西亞馬孫森林霧峯國家自然保護區的德國人若阿金·狄姆,在其從保護區出來時被巴西環境局和聯邦警察拘留,警方在他身上搜出21顆從印第安原始部落裏偷帶出的種籽,據證實,其中3顆爲劇毒子實,有很高藥用價值。
亞馬孫基因之戰並非近幾年纔有。早在1999年,巴西《環球報》就揭露了一系列生物盜竊的案例。一位世界聞名的自然保護專家曾說,外國對南美洲亞馬孫地區自然資源和傳統知識的掠奪無異於“哥倫布的第二次登陸”。
禁而不止
亞馬孫地區生物盜竊如此猖獗,並非因爲巴西未加管制,恰恰相反,巴西保護亞馬孫生物多樣性和傳統知識的法規堪稱世界上最嚴格的規定之一。
巴西聯邦政府2001年頒佈的稱爲2186號臨時措施的法令明確規定,獲取自然資源必須得到聯邦有關當局的批准,而自然資源的利用和商業化則必須支付利潤提成。該法令還規定,基因資源的獲取和輸出必須得到基因資源管理委員會的審批。這個委員會由政府、科學家、印第安部落和地方代表組成。法令禁止外國人在無巴西研究機構直接監督的情況下,在巴西國土上收集基因資源。該法令還規定,如在國外註冊專利的產品經證明是在盜竊巴西生物多樣性遺傳信息基礎上研製而成,則巴西有權要求參與利潤分成,直至要求終止其專利。
巴西環境部今年還出臺了對生物盜竊加以行政罰款和制裁的規定。照此規定,從事生物盜竊的企業或機構將被處以沒收產品、取消專利和處以直至5000萬雷亞爾(約合2000多萬美元)的罰款。
儘管法律嚴格、制裁嚴苛,但生物盜竊依然禁而不止。其中原因不難理解。首先是暴利的吸引,比如,一隻亞馬孫藍鸚鵡在國際黑市可以賣到8萬美元,一種劇毒蜘蛛的毒液賣價高達每克4萬美元。再比如,從亞馬孫植物提取物研製的高效藥品、高級化妝品、暢銷營養品和保健品以及減肥食品等,可以給企業帶來千萬甚至億萬美元的豐厚利潤。
其次,隱蔽的生物盜竊活動實際上不可能管得住。亞馬孫地區地域遼闊,人跡罕至,而盜竊技術日益發達,盜竊手段不斷改進。從亞馬孫把生物材料非法帶出並不需要費多少腦筋,手袋、筆管、香水瓶、化妝包、香菸、手工藝裝飾品、衣服邊角縫合處等,都可以被利用來藏匿。
再次,同生物盜竊做鬥爭,更取決於國際法而不是國家法。有關專家一致認爲,必須簽訂旨在禁止對無明確來源的自然資源予以註冊和批准專利的協定和條約,否則生物盜竊活動仍然會是一種賺錢的交易。
200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的簽署國達成一項世界協議,規定了傳統藥用植物知識專利費的利潤提成辦法。協議規定,一部分利潤應該屬於該植物產地,應給予掌握這些植物藥用特性的傳統民族。問題是,要把生物多樣性公約同世界貿易組織知識產權協定掛鉤,即把保護傳統知識和基因資源的條款納入知識產權協定。然而,這一建議卻遭遇到掌握着生物技術和基因工程的發達國家的強大阻力。
知識的競爭
其實,基因之戰並非都是“地下鬥爭”,而更是公開合法的知識和技術競爭,這其中不乏典型例證。歐美和日本每年都從巴西進口大量的熱帶水果,他們對不少巴西水果品種都做過科學化驗和研究,對其中營養豐富者進行深度技術開發。阿薩伊是亞馬孫森林中一種棕櫚,其果實富含蛋白質、微量元素、維生素,外國的製藥商從其開發研製營養品和複合維生素大賺其錢。
據巴西國家亞馬孫研究所一位研究員提供的資料,在亞馬孫地區所進行的關於亞馬孫生物多樣性的研究,只有25%是由巴西科學家主導,另外大部分都是由德國和美國的科學家所主導。該研究員說,巴西國家亞馬孫研究所同美國、加拿大、德國、法國、俄羅斯等進行合作研究,但“沒有錢的合作就等於殖民化”,研究更傾向於爲夥伴國家而不是爲巴西服務。
巴西亞馬孫生物技術中心主任伊馬爾援引印度人的例子說,外國公司花巨資利用印度一種種籽的提取物製藥,印度人及時發現並設法把這項專利要了回來,如果巴西人能掌握亞馬孫生物多樣性知識,何嘗不可以這樣做呢。
“問題不是出自於種籽,而是專利”,這一論斷漸漸被接受。巴西科學技術界逐漸達成共識:防範生物盜竊要靠掌握知識、發展技術,從而縮小生物盜竊的活動空間和利潤,同時促進生物資源的自主開發,形成自己的專利和生產體系。
巴西著名科學家、國家亞馬孫研究所前所長歐佐里奧·豐塞卡曾開出一個對付生物盜竊的“藥方”:要麼自己先做起來,要麼和大家一塊兒做。要自己先做起來,那就必須大力投資於科技,並建立有能力對亞馬孫動植物加以科學研究和產品開發的綜合產業。要和大家一塊兒做,那就必須談判簽署一系列國內和國際協議,以便使生物多樣性研究導致的新知識、新技術和新產品的專利能使協議各方獲益。
顯然,兩種選擇無論哪種都絕非易事;因此,密林基因戰仍未有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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