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霍普吆喝賣月球土地。

公司掛的牌子與註冊的公司名不一樣。
本月初,北京朝陽區安貞橋深房大廈裏突然冒出了一家“大使館”,這家“大使館”不是哪個國家的,而是月球的。據工作人員介紹,這家名叫“大中華區月球大使館”的機構經營的是太空旅遊和月球開發,而其重要項目之一是銷售月球土地。
其公司行政總裁霍普宣稱,他是月球及另外8個行星上地皮的惟一合法地主,如果有人花31.5美元,將可以買到月球上約4000平方米的土地。
【國家天文臺】
月球土地的所有權不會得到認可
鬧劇!這個“月球大使館”用鬧劇形容最貼切!國家天文臺李競研究員對最近見諸報端的某公司在北京設立月球大使館開賣月球土地一事,態度非常鮮明。他向記者表示,如果有人真的去“買月球土地”,他的月球土地的所謂所有權不會得到任何政府或者國際權威學術組織的認可。
李競說,太空中的各種星體都是全人類共同所有。從來沒有任何國家或個人能將太空中的星體劃歸自己。他向記者介紹,目前國際認可的對太空的唯一權利是命名權。例如,根據國際天文學界的約定,太陽系內彗星的發現者擁有對所發現彗星的命名權,並且規定最多隻能有3人聯名命名。從19世紀後半葉開始,國際天文學界約定可以用人名來命名小行星。小行星命名的權利屬於發現這顆小行星的個人或單位,或者發現小行星的單位或個人也可以將這顆小行星的名字送人。
此外,李競表示對於太陽系內的一些大行星上的星體結構,也有一套完整的命名規範。例如,月球上就有郭守敬環形山等。
李競表示,人類從沒有規定任何星體歸個人或某個國家所有,這正是全人類良知的體現。近年來,隨着人類探索太空不斷取得進步,除了有人異想天開地要佔有宇宙以外,還出現了一些新的太空探索的僞科學論點。這些虛假的觀點極大地影響了公衆對宇宙太空的正確認識,甚至還被一些邪教利用,應該引起公衆的警惕。
【方舟子】
聯合國公約禁止任何人擁有月球
出賣月球土地在國外的情形究竟如何?記者通過電子郵件與知名學者方舟子取得了聯繫。在獲知美國人霍普在北京出賣月球土地的詳情後,他告訴記者,事實上霍普並不是聲稱擁有月球的第一人。早在1953年和1966年,在智利和美國俄亥俄州日內瓦市,都已經有人註冊、宣稱過對月球的擁有權。現在也還有許多人如此宣稱。他告訴記者,值得注意的還有一個細節,來北京的這個霍普曾以“侵犯版權”(而不是“侵犯產權”)爲由和其他宣稱對月球擁有所有權的人打過許多官司。
方舟子在給記者回復的郵件中介紹,國外太空法律專家的看法是:聯合國的公約已經禁止任何國家擁有月球,那麼實際上也就禁止了任何人擁有月球,因爲個人對土地的擁有權是必須依靠國家來保衛的。這種買賣行爲沒有法律依據,也不可能實現,是否屬於詐騙,應由各國政府自己決定。
此外,霍普將其買賣行爲描述爲出售“新穎物”(novel)。這是指一種象徵性的、並非實際存在的東西。國外有人出售星星命名權,也是說出售“新穎物”。霍普去年曾宣佈過到去年年底將把其“月球使館”的旗幟送到月球,後來卻沒有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