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不住誘惑,56歲王老漢與20歲女子小麗(化名)發生性關係後,被女子頻頻要錢。老漢忍無可忍報警求救,不想卻又被派出所罰款1000元,老漢直呼“遭慘了,下次再不敢了。”
經不住誘惑首次出軌
25日下午,記者在渝北區某派出所見到王老漢時,他一臉坦然,只覺自己很冤。“我每月收入就800元,還要養家,哪有這麼多錢給她。”王老漢說,今年6月自己從合川來渝來工,每月要給家裏寄去300元生活費,“每天生活都很平淡,爲了省路費,我每月只回家一次看妻子。”
王老漢稱,8月17日下班後,和一幫朋友到錄象廳看了“毛片”,出來後心裏癢癢的,正好遇見一男子在路上拉皮條。“先怕惹上性病沒敢去,但那男的稱這些女子都很漂亮,個個身體健康,我腦子一熱就跟去了。”
“進屋後我見小麗最漂亮,就要她了。”王老漢表示,兩人纏綿過後,除了“過夜費”小麗沒有再提什麼要求。
頻頻要錢老漢吃不消
“10月份,我再次找到小麗發生了一次關係。”王老漢說,事後小麗稱要買小靈通,從他身上摸走了450元,“第二天她又說差100元,要我給。當時我身上只有50元,只好全給了她。”
王老漢表示,小麗買了小靈通後每次打電話來都是要錢,而且次數越來越頻繁,“錢都給了她,這個月我都沒錢回家了。”
“前幾天,小麗稱打麻將輸了,要我幫她還債,我又只好給了100元。今天(25日)小麗又說想買名牌皮鞋,我着不住了只好報警求救。”王老漢說,原來打算讓警察幫自己要回小麗的那部小靈通。
老漢曾要女子當兒媳
“這是他自願給我的,憑什麼要還。”小麗來到派出所後,坐在了老漢身邊,神情自若。小麗說,“今天(25日)早上,老漢又想和我發生關係,但我讓他買了鞋再來,他不同意然後就報警了。”
“他的確給了我600元。”小麗說,老漢還想把她介紹給小兒子當兒媳婦,“我沒接受,表示還要再考慮,但沒想到他會報警。再說我和他睡了覺,給錢也是應該的。”
自知理虧稱愧對妻子
記者問王老漢知不知道他自己的行爲是違法的,他點了點頭。當記者又稱這種行爲要受到處罰時,他這才慌了:“我只出軌了這一次,下次再不敢了。”
提起妻子,王老漢低下了頭:“是我錯了,頭腦一時發熱,我對不住她呀。”派出所民警表示,王老漢有權要求小麗償還小靈通,但他們的行爲都要受到相應處罰。次日,派出所對兩人進行了教育並對每人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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