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致麟(右一)與日本鹿島建設株式會社北京首席代表韓小華(左一)交涉。
提出賠償等三項要求
“受害的勞工們等了60年,法律訴訟也已經有10多年時間,可是你們連個話都沒有。”昨天上午,中國勞工遺屬吳致麟這樣質問日本鹿島建設株式會社在北京的首席代表。
隨後,中國被擄往日本勞工聯誼會和中國勞工對日索賠案律師團將一份《勸告書》遞交給了鹿島建設株式會社北京代表處。
《勸告書》提出三項要求
這份由中國被擄往日本勞工聯誼會和中國勞工對日索賠案律師團聯名發出的《勸告書》指出,“鹿島建設株式會社是參與當年強擄中國勞工並強迫中國勞工做苦役的35家日本公司之一。希望你公司認真對待過去曾實施的不法行爲,誠意對待原告的正當訴求,主動積極地早日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
《勸告書》同時還向鹿島建設株式會社提出三項要求:以公司的名義正式公開向中國勞工及遺屬就當年對中國勞工實施的非人道行徑賠禮道歉;以公司的名義向被奴役的中國勞工及遺屬賠償;保證自己永遠不再向中國人實施非人道行爲。
《勸告書》要求該公司接函後30日內以書面形式給予回覆。
日代表稱將轉交公司總部
日本鹿島建設株式會社在北京的首席代表韓小華昨天收下了這份《勸告書》,並表示將盡快將其轉交給日本總部。
當記者問及日本鹿島建設株式會社是否應就戰時強擄並虐待中國勞工問題作出積極迴應時,韓小華表示自己並不清楚其中的具體情況,因此不便發表看法。
據統計,自1943年至1945年,日本鹿島建設株式會社的御嶽作業所等5個作業所至少強擄2168名中國勞工爲其做苦役。吳致麟的父親吳紹忠就是在此期間被強擄到鹿島建設株式會社從事苦役的。
《勸告書》將送達其餘日企
中國被擄往日本勞工聯誼會會長馬得志昨天表示,日本一些企業到中國來從事商務活動,並由此獲得經濟利益,但卻對曾奴役中國勞工負有的法律責任置若罔聞,完全不考慮其當年對中國勞工所欠之債,而且對中國勞工提出的損害賠償訴訟以“訴訟時效”等藉口推卸和逃避責任,這種做法是不能被寬恕的。
中國勞工對日索賠案律師團律師康健表示,《勸告書》將陸續送達其餘所涉及日企(本報曾報道日侵華戰爭期間強擄中國勞工的日本企業名錄),促其認真對待過去曾實施的不法行爲,誠意對待原告的正當訴求,積極地早日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
-背景資料
據不完全統計,自1943年至1945年,至少有35家日本企業,135個作業場所強擄近4萬名中國人到日本做苦役。中國勞工受盡了日本政府與日本企業的非人虐待,很短時間內便有6000多名中國勞工被日本企業折磨致死,僥倖活下來的,也是疾病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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