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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費兩千多元拍了一套婚紗照,但取出樣片一看卻發現,40張照片中竟有11張服裝上顯出污跡,還有一張相片上只有半個頭像,爲此,消費者感到很不滿意,並將影樓告上法庭。天津市和平區法院經審理後,認爲影樓所提供的服務與其承諾不符,存在質量問題,應適當退款和酌情補償,故一審判決影樓退還消費者婚紗照費用1000元。
今年4月16日,本市青年沈某與一家影樓預約拍攝婚紗照60張,影樓爲其提供精品服裝6套,沈某支付費用2200元。同日,沈某交付了200元定金。5月1日,沈某支付了餘款2000元,並於當日拍攝了室內婚紗照40張,其餘20張擇日外景拍攝。可其後,在取出40張室內照片的小樣後,沈某卻發現其中有11張照片上的服裝看起來有污跡,顯得很髒,還有1張照片人的頭部僅拍攝了一半。爲此,沈某很不滿意,並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提起了訴訟。
法庭上,被告影樓則表示,他們拍攝的照片不存在質量問題,原告看到的只是小樣,而照片上的污跡是可以修復的。至於半頭像照片,其所體現的則是一種藝術效果。並稱,他們表示可以對原告不滿意的照片補拍,但是原告要另擇影樓,所以未達成一致,故不同意原告訴請。
法院認爲,沈某依照約定向影樓支付了婚紗攝影的全部費用,被告影樓應按照雙方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然而,被告所拍攝的部分照片上的服裝存在明顯的污跡,並且,雖然被告稱所攝半頭像爲一種“藝術效果”,但在此前未徵得原告同意,也不爲原告認可,因此,應認定影樓爲原告所拍攝照片確實存在質量問題,其應酌情給予補償。而對於尚未拍攝的剩餘的20張照片的費用,被告理應退還。由此,作出瞭如上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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