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日報報道,11月1日,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杭州海關查獲的涉及2925件古生物化石走私案進行了公開審理。據悉,該案系全國最大一起古生物化石走私案。法院將擇日宣判。
據瞭解,2003年起,被告人朱春林爲牟取非法利益,糾集被告人朱小剛等陸續在國內採購古生物化石走私到美國進行銷售。2003年4月和10月,朱春林夥同朱小剛向被告人於彥君、於麗春兩次購買化石,包括潛龍、滿洲龜、鸚鵡嘴龍等品種,並將所購買的化石夾藏在根雕奇石中,於2003年底走私出境。
2004年4月至5月間,朱春林、朱小剛、於麗春又先後到遼寧錦州、廣西桂林及上海購買了鸚鵡嘴龍等一批古生物化石,並將購得的化石存放在被告人陳志根所開辦的根雕廠內,準備伺機出口。
同年11月1日,被告人陳志根、曹廣軍在明知朱春林購買並存放在根雕廠內的貨物系化石的情況下,仍按朱春林的吩咐,以木雕等工藝品爲掩護,將該批化石夾藏在待出口的集裝箱中,並以“木製工藝品”爲名申報出口至美國。當日,杭州海關緝私局下屬金華海關緝私分局在寧波北侖口岸對該票貨物進行查驗,當場查獲該批走私出口的古生物化石共計1141件。
經中國科學院南京地質古生物研究所鑑定,該批古生物化石中含鸚鵡嘴龍等三級化石489件,相當於國家三級文物;王冠蟲等一般化石597件,相當於國家一般文物,其餘化石48件,上述化石均禁止出口。
2004年11月1日至9日,除被告人於麗春主動到金華海關緝私分局投案自首外,其餘被告人先後被金華海關緝私分局抓獲,並從多處將他們走私、倒賣及收購、轉移、非法藏匿的各類化石2925件予以扣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