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戰犯進行審判 [資料]
日本政府在25日舉行的內閣會議上的一份答辯書明確表示,『日本的戰犯,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以及聯合國其他戰爭罪犯法庭所判的刑罰,而不是根據國內法作出的判決』。據此,日本《產經新聞》指出,『日本內閣會議決定的答辯書表明,所謂的日本甲級、乙級和丙級「戰犯」在國內不能被稱做戰爭犯罪者,日本沒有戰犯』。日本政府這樣公然為戰犯翻案,這一次可謂是最明確、最直接的一次。這種言行不僅有悖其對國際社會的一貫承諾,也是對國際法的嚴重挑釁,更將制造出新的『緊張點』,使其與周邊國家的關系進一步惡化。
政府辯解背棄對國際的承諾
日本政府這份答辯書,是為回答日本民主黨國會對策委員長野田佳彥的質問作出的。答辯書被《產經新聞》披露後,日本外務省擔心此事會引起亞洲其他有關國家的強烈反駁,使本來已經十分困難的日本同亞洲國家的關系雪上加霜,於是決定用回答外國駐日記者提問的形式進行辯解。10月27日,日本外務省報道官鹿取克章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提問時說,答辯書中所說的『有關戰犯不是根據國內法進行判決的說法,並非日本政府的新見解。1951年11月14日,日本政府在答辯時就提出過這種看法』。他還說,政府在答辯書中同時表示,戰犯是依據《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條例》第五條第二項第一款的違反和平罪被處罰的,但日本政府在《舊金山和約》第11條中已經表示接受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這就是日本政府在答辯書中表達的立場。
這樣的立場顯然自相矛盾。為戰犯翻案的言行,也有悖於日本對國際社會所作出的承諾。日本政府此前的見解和立場是:接受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聯合國其他戰犯法庭的判決,即接受上述國際法庭關於日本侵略罪行的認定,接受對戰犯戰爭責任的定罪。這在答辯書的第二部分中也多次體現。應該說,正是在承認侵略事實、反省侵略歷史、在憲法中承諾放棄軍隊和交戰權的前提下,日本纔取得了世界各國的諒解,得以重返國際社會,許多受害國纔同意日本赦免戰犯,放棄了對日戰爭賠償。
翻案風近年來愈演愈烈
二戰後,日本右翼勢力千方百計地利用各種機會極力歪曲歷史,美化戰爭,為戰犯翻案。日本政府盡管對外宣稱接受遠東法庭判決,卻對戰犯問題多次進行變通處理。1952年日本法務省通過對國內法進行解釋,給予已死戰犯普通戰爭死難者待遇。1953年國會修改《對戰爭傷亡者遺屬援助法》,之後兩次修改《恩給法》,向二戰戰犯遺屬發放撫恤金。這表明日本政府將戰犯與普通戰爭死難者一視同仁,已在國內法上為之『平反』。許多罪大惡極的戰犯逃脫了審判,甚至有些戰犯還重登政治舞臺,如被判7年監禁的甲級戰犯重光葵
獲釋後曾任副首相和外相職務,被判終身監禁的賀屋興宣也擔任過法務大臣。許多乙級和丙級戰犯戰後也出任政府部門的重要職務。
近年來,日本國內為戰犯翻案風愈演愈烈。部分政客公然否定東京審判的合法性,為甲級戰犯開脫罪責。今年5月,厚生勞動省政務官森岡正宏稱,『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是戰勝者對戰敗者單方的審判』;『甲級戰犯在日本國內不是罪犯,甲級、乙級和丙級戰犯都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界定的』。此外,以首相小泉純一郎為首的部分政客,一再堅持參拜供奉有甲級戰犯牌位的靖國神社。盡管日本多家地方法院判小泉參拜『違憲』,但他依然我行我素,助長了右翼勢力否定侵略戰爭和為甲級戰犯招魂的囂張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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