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陽市物價局原局長張洪鈞如今賦閒在家。其在任期間因調查並制止教育亂收費遭到阻撓,他三次向市領導提出辭職,理由是“外部工作環境惡劣”,終獲批准。張洪鈞除遞交辭職申請外,還於8月1日向阜陽市分管教育的市領導遞上了一封《勸辭信》,是當面到這位領導的辦公室遞交的,強烈建議這位領導也引咎辭職(11月2日《中國青年報》)。
張洪鈞向這位市領導進行“勸辭”,並非無理取鬧,而是爲了讓對方兌現承諾。張洪鈞在與記者對話時談到,這位市領導曾讓張爲檢查亂收費的事情寫檢查,兩人發生了爭執。張洪鈞說:“如果我們的行爲不符合文件規定,我就引咎辭職。”當時也火了的這位分管領導跟着就說:“如果物價局做得對,我就引咎辭職。”
如今,張洪鈞辭職了,當然不是因爲“我們的行爲不符合文件規定”,而是因爲無法承受不與潛規則合作而帶來的巨大壓力。而那位分管教育的市領導呢?至今離8月1日已有3個月,那位分管教育的市領導還穩坐高位,是已忘記了當初自己曾說過的話,還是根本就不認爲“物價局做得對”?
物價局做得對與不對,似乎是一個不用再討論的問題。學校進行亂收費,是在侵害學生及其家長的利益。張洪鈞及其領導的阜陽市物價局嚴格查處和糾正亂收費,是符合《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的,也就是在依法行政。在我等普通老百姓看來,張洪鈞以及阜陽市物價局的做法,是在維護公益,是非常值得褒揚的。但在有些人看來,問題並非這麼簡單,頭腦也不能這麼簡單。當你面對官場潛規則的時候,不要談什麼是與非,物價局的嚴格執法觸及了學校以及教育局的切身利益,並進而冒犯了分管市領導的權威,扯動了潛規則的鏈條,想必纔是問題的實質。
張洪鈞的做法與潛規則多有違逆,不與政府兄弟部門溝通配合爲其一,辭職爲其二,勸分管教育的市領導辭職爲其三。如此不懂“規矩”,簡直可以說與官場規則格格不入。在分管領導眼裏,張洪鈞大約要被歸入“怪物”、“另類”了。對於“怪物”、“另類”的“勸辭”,分管領導怎麼會當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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