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3日,四川省南充市河西鄉同心村,綠色衣服的是林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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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20年,纔發現與自己生活在一起的丈夫是同母異父的親哥哥。今年8月26日,我市永川雙竹鎮的侯蓮(化名),一紙訴狀將同母異父的丈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解除親兄妹的婚姻關系,引起國內媒體的普遍關注。今日上午9時,備受關注的親兄妹離婚案將在南充市李渡人民法庭公開審理。
昨日,本報記者趕赴南充市嘉陵區,采訪兄妹離婚案件的前前後後。
事件回放:外婆將外孫女許配給外孫
今年8月26日,永川市雙竹鎮石龜寺村的侯蓮,向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李渡法庭提起訴訟,稱自己的丈夫林瑞富(化名),竟是同母異父的親兄弟,要求法院解除兩人的『婚姻關系』。
據侯蓮介紹,1984年,她在南充市嘉陵區河西鄉7村外婆家玩耍期間,外婆將她許配給林瑞富。她當時只有15歲,還不知道嫁人是怎麼回事,林瑞富就強行與她同居,次年她生下一個男孩,1989年又生下一個女孩。
此後,侯蓮之母張月華(化名)來到林瑞富家。在母親與林瑞富的父親林建國(化名)的談話中,侯蓮了解到丈夫林瑞富竟是母親和林建國的親生兒子。為了孩子,她一直在矛盾中,兩人常常為家庭瑣事吵架、斗毆。為了供孩子讀書,侯蓮於2001年外出務工,了解到自己的婚姻是多麼荒唐和愚昧,於是回家後與林瑞富談判分手,林瑞富不願分手,無奈之下訴諸法庭。當日,法院受理了這件離婚訴訟。
親妹妹——『我怕別人說我嫁不脫纔嫁給哥哥』
『我擔心別人說我,嫁不脫人,嫁給自己的親哥哥。』侯蓮無奈地表示,現在是該結束這種愚昧婚姻的時候了,離了婚後,丈夫變成了她的親哥哥,兩人將以親兄妹相待,不過目前林瑞富很不理解,不知道有沒有做兄妹的可能性。
昨日,侯蓮告訴,案子要開庭審理了,她心裡感到非常高興。庭審後她將回到上海繼續打工,工廠催促得很急,現在工作不好找,她得趕快回上海。
親哥哥——『奉勸妹妹回心轉意懸崖勒馬』
一條新修的機耕道直通村口,從通往南充市嘉陵區河西鄉的柏油馬路,往裡走不到2公裡就到了同心村3社,這是侯蓮生活了21年的地方,可現在侯蓮卻再也不願回到這個地方。
『你們現在到底還想做什麼?我的家已經不再像個家了』。昨日下午4時許,林瑞福乾完農活回來,見到停在家100米外的采訪車便開始大聲吵起來。他把記者當成妻子候蓮叫去的人,『我現在說什麼都沒有用,也不想說』,他情緒激動,語氣充滿無奈與痛楚。
經過記者多方勸說,林瑞福纔向記者倒出心裡的委屈:從小林家家庭成分不好,1958年他剛出生,其母親張月華就因為生活壓力遠走他鄉,後嫁到永川雙竹鎮侯家。此後,一直沒有聯系。1979年,長大後的林瑞福纔第一次到離家不遠的外公外婆家認他們。1985年,外公外婆作主將他介紹給侯蓮認識,同年兩人辦理結婚手續後成婚。
2001年,因林家小女煮飯時將房屋燒毀,家裡借了萬餘元錢重新修了三間瓦房。於是妻子侯蓮在同鄉尹某的勸說下,到上海打工。『一家以前和和睦睦的,夫妻感情也非常好』。但今年6月侯蓮突然回家說要離婚,並稱『我們是同母異父的兄妹』。
當地村民還告訴記者,自從侯蓮回家說要離婚後,每天都有小車開進村子找林瑞福。林迫於無奈,只有在外躲了長達近20天,甚至一個人在嘉陵江邊露宿,家裡的稻谷爛在田裡,一些同情他的村民纔自發地幫林家收完了稻谷。家裡80多歲的老父親整天躺在屋裡,連吃的都沒有,想著自己年輕時和現在兒子的遭遇,痛不欲生。
林瑞福稱,馬上就要上法庭了,考慮到兩個孩子需要有一個完整的家,他堅決不願離婚。他說,以前母親張月華到外公外婆家時,只稱侯蓮是侯家的孩子,並沒有告訴他侯蓮是同母異父的妹妹,『如果真是這樣,我會願意和她結婚嗎?她是另有所圖。』
林瑞富表示,他堅決不同意離婚。因為他和侯蓮生活了多年,子女均已成人,侯蓮突然提出離婚,『是給我和子女當頭一棒,刺激極大』,不知侯蓮把過得好好的一個家庭,『搞得五馬分屍』,安的是什麼心?『這對和諧社會、對子女成長有百害而無一利』,因此『奉勸侯蓮回心轉意,懸崖勒馬,維護社會公德,維護社會和諧。』
村民——有了別的男人纔要離婚
在采訪中,問到林瑞富的地址時,村裡一位60餘歲的老大爺一下子火了:『要不是農忙,早就把你們的腿打斷了。』老人說,侯蓮和林瑞富兩個人,一個姓林,一個姓侯,不是同一個父親生的,不能算親兄妹,為什麼要離婚,再說同一個母親生的,這樣可以親上加親。都是這些女人在外面打工後見長了世面,瞧不起家裡面的男人了,於是吵著離婚。侯蓮就是這樣,『親兄妹』只不過是離婚的一個托詞罷了。
村民中還流傳一個未經證實的說法,稱侯蓮到外打工後,認識了另外一個同村的林姓男人,兩人現已同居,『老實的侯蓮是在另外一個男人的慫恿下纔要求離婚的。』村民還說,前幾天,侯蓮回家試圖將正在念書的16歲女兒帶走,當即遭到林瑞福和村民的阻攔,見勢不妙的侯蓮甚至威脅『把女兒的臉劃破,讓你破相』。
據林瑞富的一個遠方表弟透露,當年林瑞富個子比較矮小,比較瘦弱,家裡面比較窮,再加上母親『跑』了,到了27歲還討不到老婆,這個年齡在農村來說,基本上已經一輩子打光棍了。後來經過林瑞富外公外婆的安排,林瑞富的母親從重慶永川帶來一個女孩,第二年那個女孩就跟林瑞富住在一起了,直到前不久他纔知道,原來侯蓮是林瑞富生母的親生女兒。
『從基本常識推定,林瑞富和侯蓮肯定知道是親兄妹。』這位遠方親戚表示,兩個人都把同一個人叫外公外婆,怎麼會不懷疑身份,在他看來,當初侯蓮也是為了讓自己的親哥哥不絕後,『顧全大局』嫁給親哥哥的。只是後來外出打工後,經歷一些世面,就瞧不起原來的哥哥了。
父母——同天不同地可以結婚
林建國今年72歲,腳掌腫得比小腿還粗,多年的關節炎致使他現在無法參加勞動。『早不離,晚不離』林建國講,娃兒還沒有完全成人,就要離婚,把一家人都整散了。 對於這場婚事,林建國表示,這是林瑞富的外公外婆安排的,在他們看來,老一輩兩口子打親家很正常,而且子女也沒有出現什麼問題。侯蓮和林瑞富,一個姓侯,一個姓林,姓都不對,屬於隔山兄妹,就是『同地不同天,同天不同地』,結婚沒有問題。而且根本自己不知道近親不能結婚,要是知道了怎麼會『知法犯法』呢?
林建國表示,侯蓮沒有良心,以前在家的時候重活都不會讓她摸,飯都端在手上吃,現在有錢了就要離婚。就像兩棵樹子,已經產生惡果了,將來不會再產生惡果,為什麼要將他們拆開呢?兒女都這麼大了,況且又不是懵子,一家人為什麼不能湊合著過呢?
代理人——對愚昧的婚姻是個活教材
侯蓮的代理人鄭烈鋒表示,自己冒著被村民圍攻的危險取證,『這對農村愚昧的婚姻是本活教材』,可以給農村『親上加親』的兄妹結婚的愚昧思想,提供一個活的教材。
但一開始的『婚姻狀況』取證就讓鄭烈鋒感到棘手,侯蓮沒有結婚證,婚姻登記檔案也沒有找到。同時,由於林瑞富表示『誰開證明就找誰的麻煩』,基層的村委會拒絕在『雙方以夫妻名義生活了21年』上簽字。其次是證明『親兄妹』,DNA鑒定南充市沒有此項技術,只有到成都做,而且花費至少在5000元以上,對侯蓮來說很不現實。
於是,鄭烈鋒只好到永川,找到侯蓮的母親以及當地的村委會,侯蓮母親承認侯蓮和林瑞富自己所生。在河西鄉,鄭烈鋒找到當地的村委會,林瑞富現場承認自己和侯蓮是同母異夫所生,但是拒絕在調查上簽字,於是鄭烈鋒讓旁聽的村委會成員簽了字。侯蓮母親以及同心村村委會的簽字,讓侯蓮的親兄妹關系得到證實。
專家——此案法院可突破民法原則
重慶市瑞月永華律師事務所律師蒲萬純表示,這個案子比較特殊,法院將突破兩個民法原則。一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按照規定,一般的離婚案件應當由原告舉證,表明『有合法的婚姻關系;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等,但此案雙方當事人有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行為,原告在收集證據過程中遇到阻礙,則法院可突破這個原則,利用公權力收集相關證據。二是『訴訟請求與裁判一致的原則』,雖然『不訴不裁』,但此案屬於無效的事實婚姻,法院不必依據其訴訟請求『准許侯蓮和林瑞富離婚』,而應當宣布婚姻無效。
話語交鋒——
兩棵樹已經結出惡果,而且不會再結出惡果,為什麼要把他們分開呢? ——侯蓮母親的前夫、現在的公公林建國
現在兩棵樹已經死了,分開後彼此都會發出新芽,而且教育其他樹,必須遵守一定的法律規則。 ——侯蓮的代理人鄭烈鋒
一想到自己的丈夫是親哥哥,就覺得抬不起頭,心裡就覺得惡心。離婚後,他不是我的丈夫,卻是我的哥哥。——侯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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