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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男子以發手機短信和在網上散佈對方賭球爲藉口,敲詐錢財,被和平區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
被告人李某,系本市無業人員,曾因盜竊、流氓、搶劫、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爲,多次受到處理。今年4月中旬,李某多次給張某發手機短信,稱要在網上散佈張某賭球等有損其名譽的消息,對張某實施威脅,勒索錢財。今年4月28日,張某被迫將5萬元匯入李某指定的個人賬戶。李某於當晚支取2000元現金。經被害人報案,李某最終落入法網。
庭審中,李某雖然承認實施了敲詐勒索的行爲,但其以債務糾紛爲藉口,企圖否認非法佔有。李某說,“我訛錢是因爲對方欠我錢,因沒有打欠條,要了幾次他都不給,只得出此下策。”公訴機關本次開庭舉證階段採取了多媒體示證方式,通過向法庭展示多組證據,戳穿了李某的謊言。
經審理,法院認爲,李某採用發手機短信敲詐勒索他人錢財,數額巨大,構成犯罪。鑑於贓款全部追回,酌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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