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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日本經產省特許廳的商標信息網上顯示,“天津甘慄”被若干家日本企業及個人以通用名稱加其他文字及圖形的形式註冊爲商標。
據天津市天金商標事務所米阿前所長介紹,他在日本學習時發現了這一現象。滿街的日本商鋪打着“天津甘慄”的招牌兜售“糖炒栗子”,而這些商家從不管賣的這些栗子是否產自天津,只要帶有“天津”字樣的炒栗子就意味着正宗。
據瞭解,“天津甘慄”這一名稱由來已久,中國稱板栗,日本稱“甘慄”,即甜板栗,早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天津外貿即開始對日出口,雖然河北省遵化、遷安、興隆一帶種植的栗子比天津產量要大,但由於在計劃經濟年代,天津的外貿公司是栗子最主要的出口商,而天津口岸又是栗子的主要出口口岸,如同“泊鎮鴨梨”被稱之爲“天津鴨梨”一樣,約定俗成,“天津甘慄”成了中國產栗子的代名詞。時至今日,天津食品進出口公司等外貿企業每年仍出口大批量的生慄及慄仁,到日本後,再由商家炒熟後出售。
據介紹,“原產地名稱權”是知識產權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將其列爲保護對象, 2001年修改的我國《商標法》也將原產地名稱作爲地理標誌證明商標保護,日本與中國同屬巴黎公約成員國,中國的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或原產地名稱)在日本理應受到保護。
天津作爲栗子的產地之一,可以利用在日本已形成的知名度,仿效法國“香檳”葡萄酒的成功範例,不僅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可以把天津周邊地區所產的栗子劃入“天津甘慄”的地理範圍。果真如此,將使天津的國際知名度大大增加,同時也將帶來豐厚的經濟效益。米阿前說,在日本的註冊商標中,帶有“天津”字樣的總計有42件,如“天津甘慄”、“天津美食街”、“天津麥飯石”、“天津紅餡”、“天津風”、“天津天潤一品”等,但天津企業或個人註冊的極少,讓日本企業及個人將“天津”註冊,而我們卻茫然不知,知識產權意識的差距可見一斑。針對這一現象,有關專家表示,我們呼籲以“天津甘慄”作爲突破口,天津的有關部門應給予充分的重視,樹立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同是財富的全新意識,將天津市的知識產權保護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否則,其他人不付任何費用就可以免費使用本該屬於天津人自己的品牌,這種無形資產的巨大浪費不僅會影響天津名牌產品的出口數量,淡化“天津”這個歷史悠久的品牌,還會因質量問題對我們的品牌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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