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黔南州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通報了平塘縣花炮廠“11·02”爆炸造成3民工死亡的安全生產事故。同時要求全州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要堅決實行生活區和生產區分離。
11月2日7時05分許,平塘縣花炮廠發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據初步瞭解,死者楊維芬,女,59歲,在凌晨4時30分上班,她打開封口配料車間的電燈,將中轉房藥餅搬到封口配料車間,在白熾燈下進行插引作業。另兩遇難者於6時30分來到封口車間上班,7時05分許發生爆炸。據悉,企業管理混亂,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該花炮廠租用平塘縣種子公司加工房爲煙花爆竹生產車間,加工房內存放平塘縣種子公司的機械設備,該廠有省公安廳和省鄉企局頒發的相關煙花爆竹證書,並於10月11日經過省安監局的現場審查。
爲預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黔南州安委辦要求:全州各縣(市)政府要督促安監部門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力度,對違反國家法律、違反操作規程、用藥種類的企業,要嚴肅處理。同時要求全州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要堅決實行生活區和生產區分離,作業場所限量放藥,完善領藥和用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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