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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購機者登記完畢聚在一起商量對策
據南方日報報道,用3.6萬元(後漲至3.9萬元)購買一臺飛鏢機,每月可返租1200元,這個看似誘人的『致富計劃』原來是一個美麗的陷阱。本月2日,該案在深圳羅湖區法院一審宣判,認定飛鏢公司購機返租經營非法套取人民幣2億多元屬變相傳銷,構成非法經營罪。
深圳市飛鏢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空買空賣共銷售飛鏢機7419臺,非法套取人民幣2億多元,被騙對象涉及15省市及港澳臺地區。法院判定成記達、楊學興等10被告構成非法經營罪,其中主犯最高被判8年並被罰款50萬元,其他主犯分別被判5—7年,各處罰金20萬元,其他從犯分別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至1年零6個月不等,各處罰金5萬元。
因該案牽涉面甚廣,很多群眾受害,深圳市政府組成『飛鏢』案件清理小組辦公室啟動善後處理程序,於昨日在香蜜湖度假村附近設置場所,開始接受購機者資料的登記。
羅湖區法院在判決中認定,在2000年至2004年期間,飛鏢公司以購買飛鏢機返租獲取高額回報為誘餌,公司成員宣稱簽訂保險合同購機者利潤有保障、並采取偽造虛假的『飛鏢機承包經營合同』、編造飛鏢機具有良好的經營前景等方式進行虛假宣傳,另編造所謂的上市『計劃』,以此招攬客戶,並通過與客戶簽訂《飛鏢機購銷合同書》將每臺飛鏢機出售給購機的客戶,甚至在飛鏢機尚未生產時,蒙騙客戶進行無貨空售。而合同約定:購機者將自己認購的飛鏢機返租給飛鏢公司,返租的每臺飛鏢機由飛鏢公司每月向購機者支付1200元或1300元的租金。
此外,飛鏢公司在其『飛鏢時代』等宣傳資料中承諾:合同期滿,飛鏢公司以18000元的價格向購機者回購飛鏢機。以三年期返租合同的約定及飛鏢公司的承諾計算,購機者每購買一臺飛鏢機返租於該公司,每年可獲租金14400元,合同期滿,飛鏢公司再以每臺18000元的價格回購此機,三年投資的總回報共達61200元。至案發時止,飛鏢公司共銷售飛鏢機7419臺,以最低售價36000元/臺計,共得款人民幣2.67084億元。
但按上述合同約定的租金折算,售出的飛鏢機全部返租後,一年內飛鏢公司僅應支付給已購機客戶的租金就高達1.068億餘元。飛鏢公司的收益主要來自購機者認購飛鏢機所交納的購機款,為填補經營收入與應向客戶支付租金及回購飛鏢機款之間的巨大差額,飛鏢公司采用將後購機者所交付的部分購機款支付先購機者報酬這一方式維持公司運作,這一方式也被羅湖區法院定性為『變相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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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機者擬聯合起訴保險公司
他們稱因看到保險公司保單纔放心購買
該案受影響最大的還是購機者。昨日,十餘名深圳的購機者在清理辦公室領取登記表後,又聚集在一起開會,商討擬對保險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他們稱,正是因為看到保險公司的保單,他們纔放心地購買。
年齡多在50歲以上
這些購機者年齡均在50歲以上,多位老人已經白發蒼蒼並已退休,他們構成受害者的主體。據稱,有65%的購機者均在50歲以上,他們在退休前的身份有教師、政府公務員、企業領導。
多位購機者稱,他們看到飛鏢公司大量的榮譽證書和舉辦諸多高層次的活動,尤其在看到保險公司投保後,給予了飛鏢公司足夠的信任,加入到購機者的行列。有位姓王的先生還稱,他看到公司的回報率不到2%,不像其他詐騙動輒許以10%以上的高額回報,於是購買了三臺機器,沒想到最後還是上當受騙了。
如今境況較為艱難
在案發前,他們尚能領到每臺飛鏢機每月1200元至1300元不等的回報,但在案發後,因許多人瞞著家人購機,有些甚至將房產作為抵押來購買機器,如今境況較為艱難和尷尬。有位姓計的先生稱,他在觀察了一年多之後,還到公司所在的國貿大廈詳細考察,在去年5月23日花費十餘萬元購買3臺機器,結果不到半月即案發,自己未獲分文進賬。還有位老太太要求記者不要公布她的名字,因其是背著兒子偷偷購買的,直到如今仍不敢告訴兒子她上了當。
在對政府部門介入善後處理表示贊賞的同時,昨日聚集在一起的購機者還對飛鏢公司如何能存在六七年之久未被查處表示不滿,認為政府相關部門對公司存在監管不力。
與保險公司交涉未果
購機者還向記者出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廣州市分公司的保單稱,起初他們尚有疑慮,後來看到保險公司的保單後,纔放心地購買,但在案發後與保險公司交涉未果,他們擬聯合起訴保險公司索賠。
對於目前尚在逃的飛鏢公司頭號人物席得勝,購機者也強烈呼吁警方加強偵查,盡快將其緝拿歸案。
對於購機者能否獲得返還財產,羅湖區法院在判決中稱,采取『購機返租』的非法經營方式是飛鏢公司的內部決策,廣大的購機者並沒有參與組織和策劃,而是在不明真相受到蒙蔽的情況下購買了飛鏢機並由飛鏢公司經營,致使其財物在飛鏢公司的控制之下未能得到返還。對於屬購機者所有的此部分財產,應返還給購機者。同時,飛鏢公司在『購機返租』的非法經營活動中,在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公司與公司成員之間按公司確定的比例進行提成。該提成全部均屬非法所得,應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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