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張錫銘劫持人質僥幸逃跑
張錫銘與警方槍戰中彈後急救
今年7月14日在臺中被捕的『惡龍』頭號槍擊要犯張錫銘,經過近4個月的羈押,臺南地檢署今天(11日)偵結起訴,對張錫銘求處死刑,另4名黨羽同時被起訴,吳朝銘、曾瑞彬被求處無期徒刑,林泰亨、段樹文被求刑20年。
據『中央社』報道,在臺灣被稱為『惡龍』的張錫銘因犯下多起殺人、擄人勒贖等案件,遭到長期追捕,警方更組成『獵龍』項目小組,提昇到和『319槍擊案』相同層級偵辦,張錫銘7月終於中彈落網,被送往臺南看守所羈押。
南檢起訴書指出,張錫銘曾因妨害公務被判刑2個月,1995年就在臺南縣槍擊男子林慶益死亡,2003年組成擄人勒贖集團,陸續犯下多件綁架案。去年7月警方在高雄縣大寮鄉圍捕張錫銘未果,被張錫銘突破重圍潛逃回臺南縣東山鄉老家,今年7月張錫銘纔在臺中縣沙鹿鎮落網。
目前,南檢已對張錫銘集團起訴20人,除第三波張錫銘等5人,第一波起訴7人,第二波起訴的有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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