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18人死亡、1人失蹤的大連長海沉船事故原因日前查明,出事的“遼普運777號”貨船非法載客、盲目積載,是造成貨船翻沉的主要原因。
儘管“遼普運777號”所屬公司――普蘭店順達海運有限公司已受到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人員也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但是這次沉船事故再一次向人們敲響警鐘: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管絕不能忽視。
“遼普運777號”是一艘普通貨船,卻在載有大量貨物的情況下,在普蘭店皮口港非法載客39人。國家儘管早有明文規定,貨船嚴禁載客。但是,有關企業爲了追逐利益,卻視國家規定如兒戲,置人民生命財產於不顧,結果釀成慘劇的發生。
一艘貨船在港口搭載了39名乘客,現場的兩名監管人員爲何會沒有發現?這表明事故隱患在一些地方和企業還仍然存在,企業日常對安全生產的管理不到位、有關部門對生產現場安全監管不力等情況還普遍存在。這起沉船事故說明,當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仍存在薄弱環節。這些問題必須引起各地政府、主管部門和企業的高度重視。
眼下,各地雖然都層層簽訂了安全生產責任狀,但這還遠遠不夠。安全生產責任,重在落實。許多事故的發生,都是落實不力、責任不到位造成的。
安全管理的關鍵就是責任的落實。因此,各地要周密組織、細緻安排,領導幹部要切實深入企業、現場,檢查督促和引導有關單位,完善和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預防爲主、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同時,各級安全監管機構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不斷研究新形勢下安全監管的思路和方法,轉變思維,增強工作的前瞻性和預見性。
各地各級領導一定要牢固樹立“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始終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千方百計防止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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