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重演,確保農民工歡歡喜喜過好元旦、春節,天津市建委決定從11月15日至12月15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一次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排查活動。
隨着冬季的來臨,建築企業農民工將陸續撤場,此時正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高峯期。市建委要求各有關單位和總包以及分包企業要高度重視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切實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領導力度,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制。各施工企業要普遍開展自查活動,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在崗農民工勞務用工合同簽訂率和工資卡持卡率達到100%。總包企業負責監督複查。按照誰承包誰負責的原則,施工總承包和分包單位對承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主要責任,建設單位負連帶責任。凡因違法用工或因包工頭攜款潛逃造成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分包單位必須先行墊付工資;分包單位無力及時償付的,總包單位負責先行墊付,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總包單位因轉包、違法分包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總包單位承擔全部責任。總包單位無能力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則由建設單位先支付,並在總包工程款中扣除。
市建委明確提出,對排查中發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將立刻終止其在本市的全部施工項目合同,本市企業吊銷資質,外地企業清出本市建築市場,三年內不予進津備案。對由於監管不到位,使用勞務分包隊伍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或者已獲得工程款而惡意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的總承包企業,一律予以停止招投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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