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拒絕誠信者到社會上“示衆”,用制度和手段促進社會誠信,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首次於10月31日向媒體公佈了部分“拒執人”名單,在全社會懸賞“通緝”一批長期惡意逃債、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的“拒執人”。這一讓“老賴”在輿論的陽光下曝光的辦法現在已收到明顯效果。
記者從海淀法院獲悉,自從“拒執人”名單公佈以來,法院每天接到數十個有關“拒執人”的電話,目前已有多名被執行人主動同法院聯繫,其中一名被執行人說“我丟不起人”。可見,藏在暗處的“老賴”們是非常怕見陽光的。實踐證明,必要的制度、措施與手段,能夠起到維護法律權威、促進社會誠信的作用。
海淀法院此舉是爲了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生效法律文書的嚴肅性。這次被點名曝光公之於衆的執行案件共60件,涉及40個單位和20名個人,未履行的標的額共計人民幣1800餘萬元,美元170萬元。據瞭解,這只是“拒執”標的額的一少部分而已。也就是說,要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實現社會誠信,我們還有很大差距,還有很遠的路要走。這其中離不開必要的制度和強制性措施去維護法律的權威,促進社會和個人講求誠信。
實際上,海淀法院通過發佈“拒執人”名單發動社會力量、盡最大努力獲取被執行人線索,敦促被執行人儘快履行法定的還款義務,這也是迫不得已。當事人拒不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能拖則拖,一拖再拖,表面上看是心存僥倖,本質上則是藐視法律,不願履行應該履行的責任。對於這樣的人,就應該用必要的措施和手段,打掉他的僥倖心理,不僅讓他曝光後“丟面子”,還要讓他付出比守信大得多的成本。
據介紹,海淀法院今後將與工商、稅務、銀行、公安等部門聯合,建立聯動機制,從各個環節上遏制“判後遺留問題”。法院將提醒社會各界與這些被曝光的單位或個人謹慎來往,有經濟往來時注意交易風險。海淀法院向媒體公佈“拒執人”名單的做法,通過輿論壓力使這批失信於社會的“老賴”們無處藏身,這個辦法值得提倡。(完)
北京海淀法院首次向社會曝光並懸賞“通緝”“拒執人”
北京市海淀法院爲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生效法律文書的嚴肅性,31日首次向媒體公佈部分“拒執人”名單,在全社會範圍內懸賞“通緝”一批長期惡意逃債、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的或採用暴力抗拒執行的“拒執人”。
據介紹,所謂“拒執人”是指法律文書生效後,負有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在收到法院送達的執行通知書後仍未自覺履行義務的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也包括部分執行階段下落不明,致使執行通知書無法送達的被執行人。
據統計,這次被點名曝光公之於衆的執行案件共60件,其中涉及40個單位和20名個人,未履行的標的額共計人民幣1800餘萬元,美元170萬元。
此次海淀法院將通過發佈“拒執人”名單的形式發動全社會力量,盡最大努力獲取被執行人線索,敦促被執行人儘快履行法定的還款義務;同時,通過此名單提醒社會各界與這些單位或個人謹慎來往,有經濟往來時注意交易風險,並且凡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並予以追回的,法院將按申請人向法院所做承諾,向舉報人發放執行標的額1-5%的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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